酒店妹被「吻腳背」暈船當小三!懺悔「老公還你」無用 遭求償100萬
酒店妹被吻腳背暈船當小三,正宮氣炸提告求償100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人妻小安(化名)與丈夫阿餅(化名)結婚逾十年,育有兩名子女,某天突發現對方與酒店女子小宣(化名)有不倫關係,且小宣非常喜歡阿餅,直接在臉書公開兩人關係,阿餅有貼出自己親吻小宣的腳背的照片,視妻子小安於無物,她氣得向兩人提告,並求償100萬元精神撫慰金。經桃園地方法院審理,兩人應連帶給付小安20萬元。
據判決書內容,阿餅和小宣愛得高調,除了有親密擁抱、共處一室等愛侶般的互動,夜場女子小宣更不忌諱讓人知道,直接在臉書上標記阿餅是其老公,雙方頁面均記載已與對方結婚的字樣,並張貼阿餅以手臂自後方環抱,並將手掌放置於小宣胸前的照片,還有男方俯身親吻小宣裸腳腳背的畫面。
兩人毫不避諱的行爲,令正宮小安的內心苦不堪言,小宣後續用簡訊表示:「你老公我還你了,不好意思傷害了你,我會用行動證明,不好意思」等語,可小安的悲憤難消,向兩人提告,主張他們過從甚密的交往已破壞夫妻間共同生活的圓滿,造成她精神受損,要求連帶賠償精神損害費100萬元。
兩人統一口徑,以「未有交往事實,僅爲激怒小安」等語抗辯,可綜合臉書照片、簡訊內容等,明顯爲推脫之詞,法官認均不得采信。
法院審酌,阿餅高職肄業在當業務,月薪約2萬元;小宣國中畢業在酒店工作,月薪約10萬元,參照雙方學歷、地位、資力,及在婚姻存續期間對小安造成的侵害,法官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精神慰撫金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