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政署霸凌申訴機制失靈? 白委爆:被申訴者知內容還私下接觸證人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16日邀請相關單位專題報告「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危勞津貼及退休權益之保障」,警政署長張榮興出席備詢。(姚志平攝)
公務員遭職場霸凌事件頻傳,政府強化申訴制度因應,但警政署申訴制度卻挨批有瑕疵。民衆黨立委黃國昌今(16)天質詢時指出,一名駐外警在刑事警察局被霸凌,向警政署申訴,結果被申訴人知道申訴內容,甚至私下接觸證人,質疑這是正當調查程序嗎?警政署長張榮興表示,「這是不可以的」,並承諾兩週內完成調查。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天邀請內政部長劉世芳、海委會主委管碧玲、警政署長張榮興等首長就「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中勤務總隊人員危勞津貼及退休權益之保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黃國昌在質詢時詢問,在會議上Line羣組公開羞辱責難、貶低聲譽、長期刁難工作、無理要求等,符不符合警政署認定的職場霸凌?張榮興說,這要看有沒有持續性。
黃國昌指出,有一位駐外警官於刑事警察局被職場欺凌,該員跟警政署申訴,警政署丟回去給刑事警察局自行調查,結果一週內完成調查,也沒有給該員說明機會,更扯的是,被申訴的人還知道申訴內容,甚至私下去接觸相關證人,「被申訴的人可以知道申訴的內容,私下去接觸相關證人嗎?」這是正當調查程序嗎?
張榮興說,該案是由刑事局的主管機關做調查,是否違反相關調查程序,會再來理解。
黃國昌追問,被申訴的人知道申訴的內容,私下接觸相關證人,符合警政署現在處理職場霸凌的態度跟原則嗎? 張榮興說,「沒有這樣子,這是不可以的。」
黃國昌再問,應不應該把該案登記在職場霸凌通報平臺,並召開由外部專家所組成的評議小組,如果沒有的話,誰要負責任?張榮興說,主管要負責任。
緊接着,黃國昌秀出向他投訴人所提供的電子郵件,指被申訴人直接寫電子郵件給相關證人,並要求警政署兩週之內書面回覆,有必要的話,到黨團說明;張榮興承諾在兩週內完成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