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日報社論/補貼臺電虧損,抑或普發現金
2024年度稅收超出預期,各界對於如何使用超額稅收展開熱議。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2024年度稅收超出預期,各界對於如何使用超額稅收展開熱議。最受矚目的兩種選項是:撥補臺電千億元虧損、將稅收盈餘直接發現金回饋全民。
兩種聲音看似對立,實則都回避了公共財政治理的核心價值。與其在這兩個選項間搖擺,不如先回到根本去問:政府課稅與支出的正當性爲何?什麼樣的用法,才真正符合公平、效率與未來感?
行政院主張優先挹注臺電虧損,維持電力穩定與國營企業財務安全。但這樣的看法忽略了一個關鍵事實:臺電虧損並非營運效率不彰,而是能源政策長年扭曲所致,最具代表性的,就是電價凍漲政策與政府對再生能源價格的非市場性干預。
在過去十多年,臺電的售電價格始終未能反映實際成本,尤其在燃料價格上漲、再生能源佔比上升後,成本結構更爲複雜與昂貴。然而,在政治壓力下,電價凍漲成了「全民便宜用電」的選票保障,但背後財務黑洞卻不斷擴大。如今若以全民稅金彌補,等同於補貼政策錯誤、獎勵制度失能,讓節能用戶淪爲「替高耗能者買單」的冤大頭。
合理的做法應是迴歸使用者付費原則,讓電價逐步反映成本,並針對弱勢家庭進行定額補貼,以區隔社會照顧與市場效率的邏輯。只有讓價格成爲有效訊號,才能帶動整體節能轉型,也纔是對未來能源永續的負責態度。
也有部分人主張,既然政府多收了錢,就應該「還給人民」,直接發現金纔是最公平、最快速的辦法。這種思維在政治語言上討喜,容易吸引民意,但在財政原則上卻危險至極。
首先,若長年超收稅款,那我們就應該問:是不是課稅設計出了問題?是否預算編列過於保守?亦或行政機關預估能力不足?這些都是應當優先檢討的制度面問題,而不是以「發錢解套」來掩蓋。
其次,稅收本質是一種公共信託。人民繳稅,是爲了支持整體社會建設與福利保障,而不是爲了「繳多少、退多少」的帳面平衡。如果政府無法提出更具戰略意義的支出計劃,便只能用現金回饋作爲安撫手段,反而暴露出治理能力的貧弱與財政規劃的空洞。
普發現金也會扭曲公共資源的分配邏輯。一視同仁地分錢,看似人人有份,實則無效率、無目標、不精準。相反的,這些資源若投入長照體系改革、教育資本投資、氣候調適工程或青年創新基金,所產生的社會乘數效應,將遠高於短期的現金消費刺激。
最該補的,不是臺電或民衆荷包,而是制度的破洞。一個健康的財政體系,必須立基於四項原則:
一、稅制應該穩定、可預期、公開,並適當平衡直接稅與間接稅比例。財政部應強化稅收預估與執行準確度,避免因資訊不對稱而產生超收常態化。
二、政府支出應講求效率與目標導向,不只是花錢而已,而是能證明每一元都創造未來,建立財政支出與政策成效之間的問責鏈條。
三、補助應精準對焦弱勢族羣與社會轉型重點,而非將有限資源攤平。高耗能戶不應與節能家庭享有同樣低廉電價;補貼應從補價格轉向補需求。
四、以價格訊號推動行爲改變,包括尖離峰電價、多段式計價與碳費徵收等手段,才能引導產業與民衆邁向能源效率更高的未來。
在財政盈餘的時代,不能總是將資源用在「政治上最容易說明的地方」,而是應放在「國家最需要轉型的關鍵處」。當我們擁有超額稅收時,是否有能力以理性與遠見規劃未來?是否能重建一個公正、透明、有效率的財政機制,讓人民知道:他們的稅,不只是繳出去的錢,而是建構一個更好國家的基礎。
若無法回答這個問題,那麼無論是發錢還是補電,最終損失都將是人民對制度的信任,那纔是真正最昂貴的代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