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 彭振聲:檢說圖利我就認罪

臺北地院昨天審理京華城案,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左)出庭作證。記者潘俊宏/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昨以證人身分傳喚臺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作證。彭證稱,京華城案公告公展確由柯決行,理由是案子有關南松山再生市政,由柯決行「我認爲妥當」。決行前柯並未下指示。

柯文哲律師鄭深元問彭振聲檢方偵訊時爲何認罪?彭說,他當時認爲京華城相關簽呈是合法的,因檢察官說「陳情轉研議」是圖利,他不是法律專長,「檢察官說是圖利,我就認罪」。

合議庭本安排彭振聲昨天、明天兩天作證,程序提前結束,柯律師陸正義認爲,彭已詰問完畢,柯無勾串可能,替柯聲請具保停押;審判長江俊彥諭知明天進行柯、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是否續押調查程序。

彭振聲證稱,他審過一一三件公告公展案,一般小案他決行,京華城案由柯決行。市府二○一九年有松山區通盤檢討案,二○二○年有南松山再生計劃案,京華城案關係區域發展,如果柯有想法「我認爲也是妥當的」,決行前柯未下達指示。

彭振聲稱,有關專案PM制是柯從醫界帶來的,PM不是一定要指定完成、而是可以找一個人注意進度,他過去不認識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市府前顧問蔡壁如也沒有交代京華城案,他曾替柯赴沈的餐會,只待一下就走,和沈不熟。

彭說,沒有印象市府曾於晨會討論過京華城案,都發局、都委會是平行機關,都委會都是討論後作決議,他不會直接下達命令「一次都沒有」。

檢察官廖彥鈞提出柯文哲在京華城藍圖黃色便利貼上提及「彭副:希望行政流程加速,早日完工」等,彭振聲說沒有印象,指可能是在講建照或京華城未來要蓋成這樣。

律師鄭深元問爲何在偵查中供稱「柯文哲批示說帖是知道圖利?」彭說,因爲柯有看到簽呈,他看到柯批示「公務員以不坐牢爲原則」;鄭問爲何認罪?彭說當時認爲京華城的簽呈是合法的,但檢察官說「陳情轉研議」即圖利,檢察官是法律專業,所以「檢察官說是圖利,我就認罪」。

柯文哲表示,他爲彭振聲家破人亡感到難過「目標應該是我」,他與彭共事過,大家都認真做事、沒有對不起國家,他是被「四個認罪被告、一個證人」搞的。

柯說,彭振聲被偵訊卅幾次搞不清楚犯了什麼罪;都發局前總工程司邵琇珮認罪,但邵女說審議都合法;鼎越開發前董事長朱亞虎認行賄罪,但錢不是朱出的;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也是問到第五次才認罪。

柯說,前副市長林欽榮證詞讓檢察官林俊言有膽辦案,林欽榮作證說訴訟中案子不可以做都市變更,自己卻處理訴訟中陳情案,林欽榮是最關鍵證人,林背後是什麼他不清楚。

柯還表示,司法人員勾結媒體、陷害無辜,答案「要等裴偉收押了,纔會知道案子是怎麼搞出來的」,勾結媒體的司法人員要被關,關出來要被人吐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