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開庭 應曉薇、李文娟否認犯罪

臺北地方法院昨傳喚木可公司負責人李文娟(中)。記者曾原信/攝影

應曉薇被控在京華城案向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索賄五二五○萬元匯入可掌控的五個協會,去年底被依違背職務收賄、洗錢罪起訴,移審後兩次交保又裁定羈押禁見,法官昨天首度提解她行準備程序。

應曉薇說,身爲民意代表她做正確的事,「戰士就該戰死沙場」;她表示沈慶京給協會的每一筆錢都是正當的,要再次感謝「沈主席」。

她也說沒有掌握檢方所指的協會,如綜合格鬥協會、城市發展協會登記的地址與她有關,是她十八歲入演藝圈購買臺北市民生東路房產,將房子登記給協會使用。

她說和沈慶京都是堪輿師餘雪鴻門生,因餘介紹纔去沈的「沈春池文教基金會」擔任理事長,餘向企業家募捐,認爲格鬥是臺灣的希望,沈纔會捐款給格鬥協會。

應曉薇說自己是單親媽媽,兩個女兒在倫敦唸書,檢察官論述指控她盜用賄款支付女兒學費,希望法官准她解釋「我沒有收賄付女兒學費」並記明筆錄。

檢察官陳思荔說,沈給付應女賄賂與應女行爲有相對性「做小事給小錢,做大事給大錢」;檢察官廖彥鈞說,應曉薇收賄、洗錢的協會沒有實際運作、從事公益活動,將庭呈具體證據。

李文娟被控與柯文哲共同侵佔政治獻金六二三四萬元,被依公益侵佔、違反商業會計法起訴,也否認犯罪,承認政治獻金的錢有匯入木可公司,木可公司確實有做柯競總的事,大選後組織結束,還有後續事情要做,錢才匯進木可。

李文娟昨沒有精準對審問答辯,法官問「妳好像昨天才收到起訴書?」律師指李可能受情緒影響答辯出問題,針對法官詢問起訴證據有無證據能力等,整理後再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