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訴與應曉薇一起收賄 吳順民出庭「6聲明」否認犯罪
檢方起訴指控吳順民(見圖)擔任應曉微辦公室主任,卻領威京集團沈慶京的錢,與應女共同收賄並施壓公務員。(杜宜諳攝影)
被檢方起訴與臺北市議員應曉薇共同收賄的助理吳順民,偵查中檢方以他認罪聲請具保停押,他獲500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至今,吳遭起訴收賄罪部分,臺北地院4月1日首次開庭,吳順民否認檢方所有指控,並在法庭上提出六點聲明反駁。
由於檢方指控吳擔任應曉微辦公室主任,卻領威京集團沈慶京的錢,與應女共同收賄並施壓公務員,讓威京集團取得超過560%容積樓地板面積,吳順民當庭否認犯罪,他說自己不是應曉薇的助理,只是義工、助理;沈慶京與柯文哲的互動,他完全不知道;京華城只是依照當時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邵琇珮的行政指導辦理,至於爲何邵在偵查中改變說法,他也不知道。
吳順民強調他是已經退休的平民沒有權力施壓北市官員,至於他從北市都發局副總工程司退休後,領取威京集團的每月5萬元顧問費,這是勞務酬勞都有報稅,這不是賄款,最後他強調自己是奉公守法的人,請法官明察秋毫,還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