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華城案/沈慶京律師槓上檢察官 怒批押人取供、白色恐怖既視感

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上午提訊在押被告沈慶京(圖)。杜建重/攝影

臺北地方法院今上午開庭審理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行賄民衆黨前主席柯文哲、臺北市議員應曉薇案;沈慶京委任律師控檢方疑有「押人取供」、有白色恐怖的既視感,檢方反控律師利用輿論影響審判,抹黑偵查檢察官。

檢察官認爲沈慶京羈押理由仍存在,圖利、行賄罪嫌重大,且常出入澳門又有家人在國外,本案也未經交互詰問,另沈在看守所受妥善照顧、沒有生命危險,建請法院繼續羈押沈。

檢察官指出,律師先前指稱「獄友幫沈慶京更換尿管」完全悖離事實,獄友僅是替沈消毒、清潔廔管傷口、更換紗布,更換尿袋或管線是由專業醫護人員進行,且沈居住在病舍,每天有熱水可用、被安排舍友協助照顧,已經非常禮遇待遇,批評律師混淆視聽,誤導法院和社會大衆。

檢察官也強調2024年10月11日是依法「視察」沈慶京羈押處所,並將視察結果以函文通知法院,當日沈反映律師未告知減刑規定,檢察官才依法告知沈貪污治罪條例相關減刑要件,並無威逼利誘,更無律師所指「檢察官衝病房訊問沈慶京」一事。

檢察官反問,當天沈慶京委任的3名律師均在場,也在筆錄上簽名,爲何沒有抗議遭威逼利誘,認爲律師刻意模糊沈圖利、行賄的焦點,利用輿論施壓看守所、公務員,並指律師的做法與沈慶京於京華城案中對付北市府公務員的手法如出一轍。

沈慶京律師指出,根據臺大醫院回函,沈慶京腎臟廔管傷口必須每天經由有訓練的人、在無菌環境下消毒、清理傷口,臺北看守所無法提供沈足夠的醫療照顧,反而是訓練獄友來協助,且沈的病情複雜反覆,縱使獄友及時發現、通報、送醫的時間達1個半小時,但急救只有黃金4分鐘,「沈有9條命都不夠花」。

律師表示,檢察官去年10月11日通知要就地訊問沈慶京,檢察官先說要「聊一聊」,便在沒有錄音、錄影的狀況下,向沈表示已經查了柯文哲的USB內容,「你不要替他掩護,不說的話你沒辦法交保,公司也會有問題」,沉沒有答應;同年10月14日檢察官以視察名義再度要求沈認罪、同年10月18日開庭前又跑去要沈坦承行賄,「檢察官誘導脅迫不成功,不代表沒有這件事」,請求法官作爲評量本案最後參考。

律師說,檢察官控訴沈慶京5項犯罪事實,都是建立在想像力上,羈押目的不正當,且除10月11日之外,與沈同一間戒護病房的病友也稱檢察官10月12日也有去找沈,告知沈若不配合的話,會影響保外就醫的機會,「檢察官有押人取供的嫌疑,更有白色恐怖的既視感」。

律師指出,沈慶京快80歲,身體不舒服,但他爲何被羈押?是因不願意「賣友求榮」,這樣的人過去被視爲應和、漢子,如今卻被檢方押人取供,並請求法院無保釋放沈,讓沈好好看病,繼續在法庭捍衛自己清白。

沈慶京最後指出,檢方指責他惡言相向,但他從未對檢察官惡言相向,唯獨檢察官叫他什麼事情都不要告訴律師,他非常生氣,纔在庭上表示「你是土匪、強盜嗎?」

沈慶京說,他的腎臟廔管是侵入性的,每天清潔都要將掉出來2、3公分的管子推回去,而是他教獄友要怎麼樣清潔,連看守所護理師都是他教的,而他的房間是最髒的,根本不是無菌環境,且他請求交保是依法,而非他怕死,「我沒有那麼怕事,京華城案我問心無愧」。

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