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谷縣法院發揮廉政前哨作用 以“身邊案”教育“身邊人”
近日,景谷縣人民法院公開宣判一起職務侵佔案件。景谷縣審計局、村(社區)幹部等部門的領導幹部共80餘人參加旁聽。
公訴機關指控稱,被告人胡某某在擔任某村委會黨支部書記、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長期多次非法侵吞村集體資金47.94萬元,直至案發仍有部分資金未歸還村集體。
法院經審理認爲,被告人的行爲構成職務侵佔罪,綜合考慮被告人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自願認罪認罰,積極退回侵佔資金等量刑情節,決定從輕處罰。
據瞭解,爲充分發揮“廉政前哨”作用,景谷縣人民法院堅持以“身邊案”教育“身邊人”,提升黨員幹部的法治意識和廉潔自律意識,此次公開宣判爲基層治理中的“蠅貪蟻腐”現象敲響了警鐘。
審計局幹部紛紛表示,參加旁聽後,進一步牢記職責使命,必須堅守底線,嚴謹審計、陽光審計。在今後的工作中,要幫助村級建立健全有效的內部監管體系,從源頭防範違紀違法風險,維護財經紀律。
下一步,景谷縣人民法院將持續聚焦主責主業,以庭審推進“沉浸式”廉政教育走實走深,引導黨員幹部遵紀守法,共同營造風清氣正的政治生態。
記者 謝玉鑫 通訊員 敖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