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查闖紅燈男自撞亡 家屬求償敗訴
臺南地院指出,兩警放棄追蹤稽查後,陳男才自撞田壟送醫不治,二者間並無因果關係存在,駁回陳父母國賠求償近千萬元聲請,可上訴。圖/本報資料照
陳姓男子前年一月酒後騎機車,臺南市警新營分局兩員警見他闖紅燈,開警車尾隨,除按喇叭、鳴笛,還以擴音器要求他停車,陳卻衝入柳營農田、送醫不治。陳的雙親質疑兩警不當追車,提國賠求償近千萬,法官認兩警依法稽查且已放棄追蹤稽查後,陳才自撞身亡,無因果關係而駁回。
雙親主張,黃姓、包姓兩名員警當時在派出所的表定勤務爲防竊,不是交通稽查,認爲他們擅離工作崗位,在新營區延平、中興路口攔檢一輛轎車後,見兒子騎機車沿延平路由北往南行駛,至該路口闖紅燈往柳營方向續行。雙親認爲兩警駕駛巡邏車高速追逐,兒子見警察緊追在後,情急之下騎至柳營區建業路巷弄內,該巷道狹窄,僅容一輛車子通行,兩旁大部分爲農田,警車仍緊追不捨,兩車速度甚快,車距僅約一秒距離,幾近追撞。
他們說,兒子騎入產業道路盡頭,不知是否因突遇土堤而失控,或沿路遭警察自後緊逼追車而追撞,人車拋飛掉入農田。
陳父提告兩警過失致死,臺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臺南高分檢駁回再議,他向臺南地院聲請准許提起自訴,四月卅日也被駁回。
雙親質疑年僅廿三歲的兒子因員警不當追車致死,向新營分局提九九九萬八七○三元的國家賠償。新營分局指出,陳不服指揮稽查而逃逸,兩警才駕駛警車、開啓警示燈、使用蜂鳴器及擴音設備要求他停車受檢,該階段屬「追蹤稽查」性質,但陳加速逃逸且再闖紅燈兩次,明顯違規。
警方表示,陳男騎車轉入狹巷,兩警因不熟悉路況而減速,且已確定機車車號,僅跟追約一分鐘多即放棄追蹤,欲以手機查詢車牌「逕行舉發」,才見陳車尾燈突然在半空中消失,下車持手電筒尋覓,在草叢中發現機車及倒臥在地的陳,陳有濃濃酒味。陳經送醫仍不治,酒精濃度約每公升零點七毫克,死亡原因是他自主決定繼續逃逸所產生的結果。
臺南地院指出,兩名員警依法執行交通違規追蹤稽查攔檢職務,但陳拒絕配合,兩警才繼續駕駛警車跟隨陳的機車,攔停手段逐漸加強,未違反比例原則及警察職權行使法規定。
此外,兩警放棄追蹤稽查後,陳才自撞土堤不治,與員警執行職務間無因果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