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監管總局:保險公司應當根據萬能險賬戶的屬性和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嚴格控制大類資產投資比例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加強萬能型人身保險監管有關事項的通知。其中提出,保險公司應當根據萬能險賬戶的屬性和特點制定科學合理的投資策略,規範投資行爲,嚴格控制大類資產投資比例,主動管控單一行業、單一品種和單一交易對手等投資集中度比例,有效管理相關風險敞口,確保在自身風險承受能力之內。萬能險資金運用應當符合以下規定:
1.投資單一未上市企業股權的餘額,不得超過該未上市企業總股本的20%;投資單一股權投資基金的餘額,不得超過該股權投資基金實繳份額的30%。
2.投資單一不動產相關金融產品的賬面餘額,不得超過該產品實繳規模的25%。
3.投資單一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的餘額,不得超過該產品實收信託規模的25%(信用等級爲AAA級的除外)。(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