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整地濫倒 新竹香山廢土集團11人起訴

全臺營建廢棄物流竄,新竹檢警查獲香山廢土集團,包含地政士、挖土機、砂石車駕駛等11人分工縝密,總棄置面積有近三分之二個足球場。圖/新竹地檢署提供

新竹地檢署表示,依前立委陳椒華辦公室與竹市府函送資料,會同刑事局第二大隊、竹市警察局等,新竹市見樂段、延壽段、師院段、海山段等土地,遭掩埋營建剩餘土石方或廢棄物,破壞山坡保育地原貌,並遭廢棄物污染。

檢方調查,吳姓嫌犯以香山區豐旭商行爲據點,與陳姓地政士合作,由陳尋找閒置土地,以協助整地名義取得地主同意填土,再由吳指揮怪手及砂石車洪姓司機,開挖山坡保育土地,再傾倒廢棄物,共查獲4案,不法獲利約140萬元,遭填土面積約4798平方公尺,相當於三分之二個足球場大小。

檢方另查出,前年9月至10月間,吳男在未取得延壽段地主同意、也未具備廢棄物清理許可下,持陳姓地政士製作的「整地委任書」,進場傾倒廢塑膠、木材、鐵件等營建廢棄物與廢土,共91車次;同年底吳男爲避免違法堆置土石及營建廢棄物遭追查,要與地主協商遭拒絕。

檢警表示,吳察覺地主不願和解,欲將刑責與損失轉嫁給陳男、洪男等人,夥同羅姓男子年前10月在豐旭商行後方隔間,要求陳、洪籌措500萬元,並先支付10萬元保證金,否則不得離開,還強迫錄製違法開挖的自白影片,陳、洪當晚各交付5萬元,事後又透過親友轉交180萬元。

檢方說明,吳男等11人長期、多地點非法傾倒,涉案地點廣泛、手法隱蔽且反覆,嚴重破壞地貌與環境,依違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廢清法、刑法竊占罪、強制罪、恐嚇取財罪等多項罪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