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散與陸交流6社團 在野批追殺
爲落實政府對社會團體的輔導,內政部每年均針對全國性社團進行分階段會務清查,去年迄今共計解散490家,清查重點在於社會團體的會務及財務運作,以確保團體運作符合人民團體法令規範。
由於近期有社會團體理事長因接受大陸資助,並發展組織,涉嫌違反《國家安全法》經地檢署起訴在案,內政部日前針對與大陸往來密切的社團進行清查,發現22家辦理兩岸交流、新住民相關業務的社會團體,有19家會務未正常運作,比例高達86%。
內政部指出,這類團體多有會址登記於同一地址致查訪未果、未依《人團法》開會及申報財報等情事,內政部依法實地查訪並予以警告及限期改善,其中6家團體屆期仍未改善,已依法予以解散。
據瞭解,這6家依法解散的團體包含中華重慶在臺文化交流協會、臺灣湖南新住民交流協會、臺灣孃家協會、臺灣兩岸姐妹交流互助協會、臺灣外籍配偶福利發展協會、臺灣兩岸陽光創業促進會。
對於此次的清查行動,以及有社會團體理事長因接受大陸資助並發展組織被地檢署起訴,內政部提醒,社會團體從事兩岸交流業務,應恪遵《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國家安全法》及《反滲透法》等相關規定,以避免觸法。
民衆黨立委林國成說,美國高關稅造成民不聊生,政府還在搞「抗中保臺」,不只驅趕陸配、清查里長戶籍,如今還清查並解散民間團體,簡直就是全面追殺。他痛批,內政部長劉世芳就是在製造問題,尤其兩岸關係降至冰點,賴政府無能協調卻不斷挑釁,根本不是民主國家該有的作爲。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也說,「清查」應針對所有社團,纔不會被質疑政治操作,之前「阿拉伯在臺商務協會」以社團名義大搞商務投資,不只國人受騙,更造成沙國駐我代表處困擾,內政部對這種充滿爭議的社團卻輕輕放下,請問如何服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