節能家電退稅 拚再延四年半
圖/本報資料照片
《貨物稅條例》修法重點
趕在節能家電退稅今年6月14日屆期前,立法院會10日將處理《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朝野有共識延長節能家電減徵貨物稅優惠措施至2029年12月31日止,共計延長四年半,預估每年可節電5.15億度,相當於節省電費17.78億元。
爲達節能減碳綠色消費政策目標,行政院原提案延長節能家電退稅優惠至2027年底,民衆購買能源效率分級第一級或第二級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溼機,每臺最高減徵貨物稅2,000元,並得視實際推動情況延長一次,以兩年爲限,不過立委認爲租稅應明確化,經協商朝野同意延長四年半、一次到位,並可無縫銜接現行措施。
未來減徵措施的適用要件及金額均不變,電冰箱依有效內容積公升數,退稅金額爲500元、1,200元、2,000元;冷暖氣機依額定冷氣能力是否達3.6KW,退稅金額爲1,600元及2,000元;除溼機依每日額定除溼能力公升數分爲500元、900元、1,200元。
財政部統計,自2019年6月15日實施減徵措施以來,截至2025年3月31日,已促成全臺1,271萬臺冷氣、冰箱汰舊換新,稅額達211億元,且2023年至2024年間,節能電器年銷售量較實施前成長134%。
財經官員指出,修法可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並促進家電產業升級,有助於產業發展,同時,對於推廣節能減碳也有正面功效,呼應我國2050淨零轉型,達成「能源效率極大化」的政策目標。
至於減徵措施之外的條文,如立委主張將合於國家標準的無添加糖飲料品納入免稅範疇,或取消錄影機、音響組合等課稅項目,只保留高耗能電器等,朝野有共識暫維持現行條例,待相關草案重新提出、一讀付委後,再由財政委員會召委排審,最快13日院會繼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