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確幸!節能家電補助再延兩年半

民衆購買經濟部核可的節能家電補助,將再延至2027年底。家電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片

民衆購買經濟部核可的節能家電(電冰箱、冷暖氣機或除溼機)補助2千元措施,將再延長兩年半至2027年底。財政部9日預告《貨物稅條例》修正草案,重點除節能家電補助措施延期,也增訂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再延長最多兩年。

換言之,如行政院認爲相關措施有必要延續,節能家電補助可一路辦理到2029年底,期間不必再修法。財政部表示,爲達節能減碳的綠色消費政策目標,現行《貨物稅條例》規定,自2023年6月15日至2025年6月14日期間,提供購民衆買節能家電補助,由於相關規定將落日,因此修法再延長兩年半至2027年12月31日。

依相關法條,民衆只要是購買經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爲第一級或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機或新除溼機(合稱節能電器),每臺最高可退還減徵貨物稅新臺幣2千元。

財政部表示,節能家電補助2019年6月實施以來,近六年的時間內有效創造節電效益、抑低二氧化碳排放及節省民衆電費負擔,對整體社會經濟具正面效益,財政部和經濟部討論後因而決定有延期的必要。

官員強調,爲達政府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目標,行政院和相關部會都認同應鼓勵民衆購買節能電器、提升高效率電器市場滲透率及促進家電產業升級,未來也會適時滾動檢討實施成效。

財金官員指出,原本經部提案是一次延長至2029年底,但考慮政策彈性,修法版本決定先延至2027年底,同時增訂條文,授權行政院得視實際推展情況延長一次、以兩年爲限。相關法令9日起預告,預告期僅7天。財政部表示,主要考量實施期間的延續攸關民衆權益及相關產業發展,具急迫性,因此縮短公告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