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小霸王求解禁出國願增保金夢碎 胡亦嘉被裁定延長限制出境8月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左)涉犯《證券交易法》被限制出境、出海,他願增加交保金換取解禁,臺北地院仍裁定他延長限制8個月。(圖/記者黃哲民攝)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曾被稱爲「街口小霸王」的街口投信前負責人胡亦嘉,被控2020年任內發行ETF基金,涉犯《證券交易法》背信等罪嫌,臺北地院日前開庭調查是否延長他限制出境、出海,以及檢方建請增加科技監控防逃措施有無必要,胡當庭透過律師道歉出庭曾對檢察官有「不禮貌舉動」,請求法官鬆綁以利他出國募資解除公司危難,法官仍裁定後天(25日)起,胡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胡亦嘉目前出境、出海限制於明天(24日)到期,法官本週一(21日)傳胡開庭調查,檢方事先函請法官延長限制,並以泰山企業日前聲請假執行街口金融科技公司36億元投資款撲空一事,建請增加胡佩戴電子手環、電子腳環或配發個案手機定時報到等3選1措施,以防胡和36億元一樣消失無蹤。
胡亦嘉庭訊請求法官鬆綁出境、出海限制,堅稱在ETF案沒內線交易也沒違反關係人交易限制,「唯獨我買ETF就被搜索、限制出境,這是針對性的侵害人權!」且他已被限制出境、出海3年,「這是人權狠狠的被踐踏!」
胡自稱身爲街口集團創辦人又是大股東,亟需出國募資、解除街口公司危難,近期街口金科的36億元民事訴訟,起因是泰山企業經營權糾紛,本應跟街口公司無關,當初雙方簽訂「投資合約」,取得資金都用於營運、毫無分文進他口袋。
胡表示街口金科是控股公司、沒員工,泰山企業去假執行地點爲街口支付公司、有很多員工,2層樓共逾200人,非外傳「人去樓空」,街口金科已上訴二審,更需要他親自和國外投資人洽談,另募資金取代泰山企業的投資,請求法官別延長出境、出海限制。
辯護律師指出,胡亦嘉創立街口公司10多年,財產多爲股權,海外資產僅約6.7萬餘元美金,不足以逃亡,海外親人各有名望,不可能助他逃亡,案件審理至今,胡曾獲法院4度短期解禁出境,均準時回臺出庭,恨不得快開庭、洗刷清白。
辯護律師強調,泰山企業2023年5月交付街口金科36億元投資,經營團隊易主後翻臉不認雙方合約、提告索討投資款,該案一審今年(2025年)5月雖判泰山勝訴,但街口金科斥資幾千萬元已上訴二審,下週一(28日)將開庭。
辯護律師表示,胡亦嘉在索討投資款案並非當事人,不該以無關的民事糾紛,用來審酌刑案出境限制甚至科控防逃措施,胡願增加保證金防逃。律師並當庭替胡向檢察官道歉,前次於今年5月26日開庭時,胡對檢察官「有不禮貌舉動」、希表達誠摯歉意。
檢察官立刻反擊胡亦嘉別想說成檢方因他的「不禮貌舉動」,就建請附加科控防逃措施,兩者不能混爲一談,檢方也已聲請法官勘驗當天開庭錄影還原始末,一切依法處理。
法官諭知因胡亦嘉出境、出海限制將到期,會先裁定準否,至於有無必要附加科控防逃措施,還須函詢相關資料,會稍晚決定,並於昨(22日)裁定胡從本月(7月)25日起,延長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可抗告。
胡亦嘉被控2020年街口投信發行「期街口布蘭特正2」ETF基金時,涉以「鎖量」方式獨厚極少數申購人,並掩飾關係人交易,違反公平配售原則,待ETF因量少價揚時出脫套利,藉此不法獲利共逾6000萬元,胡與妻子莊鬱琳共6人被起訴涉犯《證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