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亦嘉向檢方道歉「不禮貌」 需出國募資願加保請求解除限境
記者黃哲民/臺北報導
街口投信前負責人胡亦嘉被控2020年任內發行ETF基金,涉犯《證券交易法》,目前被限制出境、出海,即將到期,檢方建請考量街口金融科技日前被泰山企業聲請假執行36億元案,延長鬍出境、出海限制並增加科技監控防逃措施,臺北地院今(21日)開庭,胡強調自己人權被狠狠踐踏3年,請求法官鬆綁出境限制,讓他出國洽談投資人尋覓營運資金。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左)先前涉犯《證券交易法》,一審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今(21日)出庭調查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他願增加交保金換取解禁。(圖/記者黃哲民攝)
法官諭知因出境、出海限制將在本月(7月)24日到期,會先裁定準否,至於有無必要附加科技監控防逃,還須函詢相關資料,會稍晚決定。
胡亦嘉另當庭透過律師,爲自己前次於今年5月26日開庭時,對檢方有「不禮貌舉動」而道歉。據悉,當天胡不滿檢方敘述他的犯罪情節,對檢方做出不雅動作。檢方今立刻反擊胡別想說成檢方因他的舉動,就建請附加科控措施,檢方已聲請勘驗當天開庭錄影,依法處理。
胡亦嘉今庭訊表示,本案他被起訴涉犯《證交法》,原因僅是他也買了公司發行的ETF,基金有賺有賠、沒內線交易、也無關係人交易限制,「這是最基本常識」,截至今年(2025年)6月底,全臺共1544萬人持有ETF、已成全民運動,「唯獨我買ETF就被搜索、限制出境,這是針對性的侵害人權!」
▲街口集團創辦人胡亦嘉(左)先前涉犯《證券交易法》,一審仍在臺北地院審理,今(21日)出庭調查是否延長限制出境、出海,他願增加交保金換取解禁。(圖/記者黃哲民攝)
胡亦嘉主張自己經營公司遵循法規,卻僅因銷售基金期間,有3天出現少數券商申購失敗,就說他「不公平」而扣上背信罪名,「難道餐廳讓熟客先訂位,就是背信?難道只要有一次拒絕銷售商品,就是背信?」
胡堅稱無「犯罪嫌疑重大」,而近期街口金科的36億元民事訴訟,起因是泰山企業經營權糾紛,本應跟街口公司無關,當初雙方簽訂「投資合約」,取得資金都用於營運、毫無分文進他口袋,卻被《鏡週刊》用抹黑、謠言造成社會紛擾與街口公司重大損害。
胡亦嘉解釋,街口金科是控股公司,取得泰山企業36億元投資款,都用於集團子公司營運,金科本身沒員工,但泰山企業去假執行地點爲街口支付公司,有很多員工,同棟大樓有2層樓辦公室、員工共200多人,現在也還在那邊。
胡亦嘉表示,街口金科已上訴二審,更希望另募集資金,解除街口公司危難、取代泰山的投資,達成雙贏局面,他身爲街口公司創辦人又是大股東,須親自募資,亟需出國與投資人洽談,但他已被限制出境、出海3年,「這是人權狠狠的被踐踏」。
胡亦嘉強調自己非政治人物,《鏡週刊》與檢方互通、媒體辦案,已是事實,如今更意圖影響法院對他的出境限制,難以置信,「如果司法能這樣被濫用來對付一般人民,臺灣也不用再說什麼民主!」他請求法官解除出境、出海限制。
辯護律師指出,胡亦嘉創立街口公司10多年,財產多爲股權、平時支領公司薪水,海外資產僅約6.7萬餘元美金,不足以逃亡,海外親人各有名望,不可能助他逃亡,案件審理至今,胡曾獲法院4度短期解禁出境,均準時回臺出庭,恨不得快開庭、洗刷清白。
辯護律師表示,檢方以泰山企業近期對街口金科假執行一事,建請延長鬍亦嘉出境、出海限制並增加科技監控措施,明顯過度衍伸、令人匪夷所思,街口金科「又不是郵局」、簽約合法取得36億元資金,當然用於營運,不可能放在帳上不動用,何況胡在該案非當事人。
辯護律師強調,泰山企業2023年5月就交付街口金科36億元,經營團隊易主後翻臉不認人、否認雙方籤的投資合約,索討投資款案一審在今年5月判決泰山勝訴,泰山併發布重訊,胡仍在本案准時出庭,金管會已澄清街口公司經營無虞,街口金科更斥資幾千萬元上訴,二審將於下週一(28日)開庭。
辯護律師說胡亦嘉本案被起訴至今,持續深耕臺灣、擴大街口公司經營規模,毫無理由拋下這一切逃亡,如今受泰山企業拖累,處於尋求國外投資人挹注資金的關鍵時刻,請求法官莫開先例,用無關民事訴訟延長或增加防逃措施,胡願增加交保金,請求不延長出境、出海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