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帳號還要「房地產擔保」 詐團聯手地政士騙3人吞近4000萬

刑事局中打又查獲抵押房產詐財案,詐騙集團夥同邱姓貸款經銷商、金主和地政士等人抵押被害人房產詐財,包括葉姓民衆等3人被詐得近4000萬元,檢警11月帶回邱等9人。(警方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刑事局中打又查獲抵押房產詐財案,詐騙集團夥同邱姓貸款經銷商、金主和地政士等人抵押被害人房產詐財,包括葉姓民衆等3人被詐得近4000萬元,檢警11月帶回邱等9人。(警方提供/潘虹恩臺中傳真)

刑事局中打又查獲抵押被害人房產詐財案,中打今天(30日)指出,詐騙集團夥同邱姓貸款經銷商、金主和地政士等人抵押被害人房產詐財,包括葉姓民衆等3人被詐得至少近4000萬元,檢警上(11)月帶回邱男等9人,依詐欺、犯罪組織等罪移送,邱以15萬元交保,陳姓車手等3人造羈押。

刑事局詐欺犯罪防制中心情資研析小組以大數據分析詐欺案件,發現海外詐騙集團以假檢警手法詐騙民衆,再夥同貸款經銷商、金主及地政士等,抵押設定被害人不動產放款後,再轉手交給集團面交車手。

據調查,詐團以假檢警手法詐騙民衆,由陳姓車手頭等5人車手團隊收款,待被害人被詐得身無分文,再以不動產擔保爲由,要求被害人抵押房產。包括彰化地區2位蔡姓婦女(66歲、55歲)和陳姓男子(61歲)遭上述詐欺手法詐財,66歲蔡女被詐得2200萬餘元,其餘兩位被詐得700至800萬元不等。

經與彰化、臺中和臺南警方共組專案小組,鎖定陳姓車手頭籌組之5人車手集團查緝到案,再於11月下旬持彰化地檢署核發之搜拘票,拘提邱姓貸款經銷商、金主及地政士等4人到案,查扣手機、存摺、提款卡、自小客車5部及委託貸款契約書等贓證物,全案詢後依詐欺、組織犯罪等罪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其中陳姓車手頭等3人遭羈押,邱男以15萬元交保,其餘人請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