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學童脫褲給大家看!嘉義女師惡劣行徑曝 與校方各國賠5萬元

何女涉不當管教學童,嘉義地方法院判校方與何女各國賠5萬元。(本報資料照)

何姓女老師帶嘉義縣某國小的社團課程,卻將叫1名學童「把你的褲子脫下來給大家看」、還按壓學童至牆壁受傷,家長控訴何師言語侮辱、涉不當管教,聲請國賠,嘉義地方法院判決學校、何女各賠償5萬元,理由是何女已侵害學童身體權及人格權。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何女是這間國小聘任的社團課程老師,2023年5月18日社團課程中,該學童拿麥克風跑來跑去,何女對她說「把你褲子脫下來給大家看」、「不要看電視,看該學童的屁股就好」等類言詞。

同時,爲阻止學童把玩麥克風、奔跑,何女抓住學童後按壓到牆壁,造成學童左臉挫傷。家長不捨孩子的身心受創,對校方及何女及提出國賠聲請。

法官審理認爲,何女可預見學童在奔跑過程,貿然抓住學童並按壓至牆壁,很可能會造成傷害,不採取其他侵害較小的管教手段,執意採取高危險措施,造成學童受傷,管教手段已逾越教學、輔導、管教活動必要範疇,侵害學童身體權、人格權。

何女對學童侮辱言詞,涉及脫褲子、讓在場學生觀看屁股,客觀上具性意味,足以使一般人感到遭冒犯、不受尊重,且學童主觀上確實也感受不舒服、被冒犯,已構成性騷擾。

何女是該國小聘任的社團老師,屬依法令從事公務的人員,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人民自由或權利,自可聲請國家賠償,而國小是國民教育專責學校,其選任的外聘社團教師未能專業施教,以保障社團學生權益,因而判決何女、校方各國賠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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