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屋潮來臨 點交留意四大爭議
點交時間和保固時間點涉及雙方契約簽訂,實務上各自有優缺點。圖/本報資料照片
交屋潮來臨 新屋公設點交四大難題未解
過去三年房市大好,建案遍地開花,隨時序進入完工交屋期,社區管委會與建商公設點交的消費爭議也層出不窮。內政部指出,目前點交制度面臨四大挑戰,列名首位的是品質爭議,管委會以牆面裂縫、色差等非法定檢測項目的瑕疵爲由,拒絕移交。
其搭三項爭議還包括:契約履行爭議,建商未落實廣告或合約內容,如公設規模縮水等;保固認知落差,對於保護範圍、起算時間等常有歧見。以及初始管委會操作,部分建商利用初期住戶比例優勢主導成立管委會並點交,導致後續爭議不斷。
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針對地面水平、牆面龜裂等非屬建築法規所要求的安全檢驗項目,但實務上仍是消費者所在意的房屋驗收事項,將由內政部建研所評估可量化的項目,並制定相關檢測標準作爲客觀參考,期讓點交程序更順利。
至於建案完工初期因賣方留有大量未售戶,導致建商端在區權人佔高、可輕易主導管委會輕易完成點交之情事,吳欣修指出,由於未售戶登記爲「個人戶」,法規無法確實排除其在管委會的參與,因此,「球員兼裁判」爭議還是隻能朝建立更完善的檢驗機制。
吳欣修也坦言,點交時間和保固時間點涉及雙方契約簽訂,實務上各自有優缺點,點交拖太久,可能會使得保固期消減,但點交不確實也可能造成公共基金提早動支,或衍生其他保固爭議。內政部長劉世芳坦言,當前法規機制確實無法針對相關爭議進行好的處置,仍傾向雙方契約上寫清楚,若未能按照契約走,只能按照訴訟機制解決。
除內政部所列挑戰,立委也認爲,當前買賣預售屋中不得記載事項規範有明顯疏漏,導致建商常與買方訂定「點交的不平等條約」,如在合約中要求買方應在指定期間內會同檢測或移交,超過特定天數則自動認定點交完成,或要求管委會成立後要在3個月內完成公設點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