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訴前高管“民轉刑”獲受理 涉兩上市公司董事長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 趙雲帆 報道
圍繞交大昂立的股權爭奪,時隔數月之後,再度出現戲劇性節點。
6月25日,交大昂立(600530.SH)發佈《關於累計涉及訴訟、仲裁事項的進展公告》,公司於6月24日向上海市公安局松江分局刑事報案,追究被告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5人的“刑事責任”,該報案已被受理。
而以上五人均爲交大昂立前高管,楊國平、朱敏駿、婁健穎、李紅、李康明。其中,楊國平曾任前交大昂立董事長;朱敏駿曾任副董事長兼總裁;婁健穎、李康明曾任職交大昂立副總裁;李紅曾任交大昂立董秘。以上五人均於2018年後先後離任。
目前,楊國平還擔任大衆公用(600635.SH)、大衆交通(600611.SH)兩家公司董事長。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向大衆公用方面求證,公司相關人士告訴記者,交大昂立方面只是獲得了“受案回執”,其在今年以來的刑事案件報案中均會由報案人在報案後取得,尚不代表案件被立案。
對方還告訴記者,公司目前經營一切照常,董事長楊國平亦正常履職。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2月,交大昂立已經收到了上海監管局《關於對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認爲公司2016年、2018年年度報告中高管報酬披露不實。
與此同時,交大昂立於當月召開媒體溝通會,公開質疑公司前高管違規違法侵佔報酬,具體系以公司資金爲高管購買團體保險,之後退保退費至其個人賬戶的行爲。
記者獲悉,彼時在媒體溝通會中,交大昂立指出此前已經對五人提起民事訴訟,以便在追訴期內進行立案。隨後,上市公司會在民事訴訟期間繼續蒐集證據,以便保留獲得繼續追溯前高管侵權責任的權利。
“損害公司利益賠償屬於侵權責任問題,而侵權責任有訴訟時效。如果交大昂立在彼時沒有發起訴訟,以後即使證明該筆交易損害了其利益也沒有勝訴權”,公司法律顧問劉瀟江對此表示。
更早地,2023年,交大昂立現任管理層曾公開投訴前高管在組織交大昂立重組泰凌醫藥(01011.HK)時涉嫌信披違規,財報涉嫌虛假記載等問題,並一度令公司財務報告難產,公司一度因此被交易所暫停交易。
從交大昂立持股結構來看,公司控股股東爲上海韻簡實業、上海飾傑裝飾、麗水新誠、麗水農幫、上海予適貿易結合成的一致行動人,實際控制人爲嵇霖,持股比例爲30.062%。第二大股東爲大衆交通,金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結合而成的一致行動人,持股比例爲19.89%
今年早些時候,交大昂立控股股東一致行動人一度發起部分要約收購,試圖擴大控制權,但隨後交大昂立股價快速上漲,導致最終要約收購參與度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