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嶽文:暢通清潔能源消納通道

隨着清潔能源發電量急劇增長,清潔能源消納面臨的難題也日益凸顯。

風光資源固有的波動性、間歇性和較強的反調峰特性,加劇了電力系統源荷功率平衡難度。電網原有的運行水平與硬件設施架構難以快速適應規模化可再生能源併入需求,火電廠靈活性改造、規模化儲能調度、綜合能源系統集成優化、需求側柔性資源調控等技術尚難以達到高比例清潔能源電網靈活運行的要求。

配網分佈式可再生能源消納受限。隨着分佈式可再生能源大規模發展,可再生能源反送主網趨勢日益明顯,由於配網輸變電設施容量限制及母線電壓越限等原因,配網棄風棄光現象逐漸凸顯。

此外,市場化手段還不能滿足可再生能源的進一步消納。面對大量難以準確預測出力、低邊際成本、高電量風險的清潔能源經營主體,電力市場機制設計仍存在靈活性不足、交易品種有待豐富、電—碳—綠證市場未充分融合等問題。此外,各省份電力市場交易規則、交易品種、結算方法等存在差異,可再生能源跨省跨區送出與受入在一定程度上受限,阻礙可再生能源在廣域範圍內的消納。

爲此,要充分發揮虛擬電廠聚合需求側資源參與調節潛力,助力提升含高比例清潔能源電網運行靈活性。電力系統中可再生能源比例的提高,不僅需要靈活調節的發電機組,更需要海量需求側資源的主動參與,在供需兩側友好互動的情況下實現資源的優化配置。電力需求側靈活性資源主要包括電動汽車、工業可轉移負荷、商業照明負荷等,相較電網設施的改造與新建擴建,需求側靈活性資源具有更低的調節成本、更大的調節範圍,但其獨立、無序的自我調節難以實現規模化響應效果,需要積極引導各類需求側資源通過虛擬電廠等方式聚合高效參與電力市場。

同時,要促進分佈式能源就地消納。科學合理評估配網可再生能源承載力,分配可開放容量,制定地域性的臨時價格機制,引導需求側就地消納可再生能源,設計靈活的本地剩餘風光消納市場機制。

更爲重要的是,要積極發揮市場作用,通過電量市場—碳市場—綠證市場協同發展,促進可再生能源市場化消納。基於電量市場、碳市場與綠證市場之間的耦合作用,開展電—碳—綠證交易機制頂層設計,使3個市場形成合力,有效量化碳排放成本、體現可再生能源綠色環境價值,引導發電企業、用戶自主減排,進一步促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和消納。

(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江嶽文系福州大學電氣工程與自動化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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