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生態環境廳公佈典型案例:贛州全南縣一企業違法傾倒堆放工業固體廢物
據江西環境報道,爲充分發揮典型案例的示範引導作用,省生態環境廳在全省組織開展了“江西省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評選活動。經過專家評選,宜春市相關企業偷排廢水造成錦江水質鉈濃度異常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等入選爲江西省第四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這些案例涉及非法處置危險廢物、超標排放廢水、揚塵污染等多種情形,覆蓋了大氣、水、土壤等環境要素,爲完善健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提供了較好的實踐經驗。
贛州市某企業違法傾倒堆放工業固體廢物污染環境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
1、案情簡介
接羣衆反映,2022年6月14日,在全南縣城廂鎮樟樹村下樟陂附近發生山體滑坡,大量白色廢渣從山上衝刷至道路旁。贛州市全南生態環境局工作人員第一時間前往現場調查覈實。經調查取證和走訪周邊羣衆,該白色廢渣系全南某環保材料公司污水處理站的石灰中和渣。堆積的白色廢渣經雨水沖刷下來,沖毀了部分農田、林地等土地,對周邊生態環境造成了一定損害。
2、磋商結果
2023年4月27日,全南生態環境部門主持召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會,縣檢察機關、自然資源、水利、林業、農業農村等部門以及該公司代表參加了會議。根據生態環境損害賠償鑑定評估機構出具的《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意見書》(編號:贛理環鑑字[2023]第006號)結論顯示:全南縣城廂鎮樟樹村下樟陂文秀圍白色廢渣沖毀農田事件,對土壤環境造成了一定程度損害,且此次事件造成的生態環境損害價值量化爲一千一百餘萬元,經會上磋商並達成一致意見,該公司表態會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環境損害修復治理工作,採取自行修復的方式履行義務。
3、經驗與啓示
一是重證據,科學查明案情。在事件發生後,爲及時準確掌握全南縣城廂鎮樟樹村下樟陂的白色廢渣的危險特性和該白色廢渣的歸屬單位,第一時間委託了具有檢測檢驗資質的第三方檢測機構對案涉地塊的白色廢渣及該公司的石灰酸鹼中和渣,進行取樣、檢測、分析。同時,委託司法鑑定機構對環境損害情況進行依法鑑定,並出具《環境損害司法鑑定意見書》,通過固定證據,查清損害事實,爲後續磋商奠定紮實基礎。
二是重聯動,形成辦案合力。自事件發生以來,贛州市全南生態環境局在履行屬地生態環境保護工作職責的同時,積極推進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工作,聯合自然資源、林業、水利、農業農村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共同督促和監督該公司對案涉地塊進行生態修復,並邀請了縣檢察院參與監督。部門間有效聯動,形成工作合力,打破了以往由生態環境部門單打獨鬥的局面,讓更多的職能部門參與進來。
三是重修復,恢復土地功能。白色廢渣經雨水沖刷,覆蓋了部分農田,導致農田耕種功能受到影響,爲有效恢復農田的原有耕種功能,賠償義務人委託第三方機構採取先清走被污染的田土,後重新回填適合耕種的田土,使農田恢復耕種功能。該修復治理工作已於2023年7月份通過了縣自然資源、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組成的聯合驗收工作組的整改驗收。
四是重教育,建立示範基地。爲直觀宣傳普及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2023年8月18日,在被修復地塊建立了全省首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示範基地,組織縣檢察院、法院、水利局、林業局、農業農村局、自然資源局、住建局、城管局等單位及近30家企業代表參加生態環境損害賠償修復示範基地揭牌儀式,並組織企業代表參觀修復基地,起到了教育意義,“環境有價,損害擔責”的理念進一步深入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