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愛國衛生條例》下月起實施

本報訊 周澤涵、全媒體記者李巧報道:新修訂的《江西省愛國衛生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於2025年3月1日實施,強化環境衛生整治,特別是城市老舊小區、城中村等重點區域及農村地區。

《條例》規定,公共場所不及時清理寵物糞便將面臨200元至500元罰款,拒不開展病媒生物預防控制工作則罰款1000元至1萬元。養犬、貓等寵物外出需使用牽引帶或籠子,及時清理糞便,未經允許不得攜帶寵物進入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工作犬除外。

《條例》還強調農貿市場標準化建設、活禽水產交易區清潔消毒及廢棄物無害化處理,確保市場環境整潔。飲用水安全方面,加強水質監督和設施管理,推進城市供水管網向農村延伸,確保二次供水水質達標。公共廁所應免費開放,鼓勵單位內部廁所對外開放。市區內禁止飼養家畜家禽,農村需實行舍飼圈養並定期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