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出臺全國首部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專項法規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南昌3月31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陳卓瓊)江西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日前表決通過《江西省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這是全國首部針對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的專項法規,將於今年7月1日起施行。
當前,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存在責任界定模糊、設備運維不規範、數據質量參差不齊、造假行爲屢禁不止等問題。《條例》立足江西生態文明建設實際,聚焦當前污染源自動監測數據管理中的痛點難點問題,構建起“全生命週期管理、全鏈條責任壓實、全要素數據賦能”的監管體系。通過壓實政府主管部門、排污單位、自動監測設備廠商、運行維護機構、生態環境監測機構各自的法律責任,實現從數據產生、採集、傳輸、存儲、處理到應用的全流程規範化管理。
針對數據造假這一頑疾,《條例》明確自動監測數據可作爲排污許可、環境稅費徵收、案件事實認定等工作的法定依據,並通過細化設備不正常運行的5種情形及篡改僞造數據的13種行爲,構建起"不敢假、不能假、不想假"的制度閉環。對第三方機構造假行爲實行"零容忍",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5年從業禁止,並吊銷資質證書,同時實施單位與個人"雙罰制"(單位與個人共同處罰)。此外,《條例》首創性地將運行維護機構納入生態環境行政監管範圍,突破傳統民事法律關係,從制度設計上強化對設備運維環節的監管,確保數據真實可靠。
數據顯示,江西全省已建成覆蓋水、大氣環境重點單位2400餘家,2024年累計傳輸自動監測數據23億條,《條例》的實施將極大提升這些數據的應用效能,爲精準治污、科學決策提供法治支撐。
作爲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近年來,江西持續深化生態環境監管體制改革,率先建立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首創河湖長制“江西模式”。《條例》的出臺,將與現有制度形成協同效應,共同構建起“源頭嚴防、過程嚴管、後果嚴懲”的生態環境保護法治體系。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