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頭髮絲塞進商品“打假”,兩人惡意敲詐商家獲刑

新京報訊(記者吳夢真)去超市購買小麪包、調料後,將頭髮絲塞進商品包裝內,再以商品有頭髮絲、有瑕疵爲由向商家索賠,自導自演敲詐勒索。新京報記者獲悉,近日,北京市豐臺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以“打假”爲名實施敲詐勒索的刑事案件,被告人終獲刑。

新京報記者瞭解到,2024年3月至6月間,被告人李某、吳某在多地商超購買小麪包、調料等商品,李某將頭髮絲塞入所購買的商品包裝內,吳某以商品內有頭髮、有瑕疵爲由要求商家賠償,否則就對商家進行舉報、投訴,二人以此種方式對多家超市、生產商進行敲詐勒索,涉案金額一萬餘元。後李某、吳某被抓獲到案,因其行爲涉嫌犯敲詐勒索罪,公訴機關將此案訴至豐臺法院。

該案經豐臺法院審理認爲,李某、吳某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結夥多次敲詐勒索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爲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之規定,構成敲詐勒索罪。結合二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等情況,豐臺法院以犯敲詐勒索罪判處李某、吳某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宣判後,二人均未上訴,檢察機關未抗訴,判決已生效。

本案中,被告人李某、吳某並非基於真實的消費糾紛維權,而是以非法佔有爲目的,人爲製造商品瑕疵、僞造非法證據,並以此要求商家賠償,同時以投訴、舉報相威脅,被告人李某、吳某的行爲均符合敲詐勒索罪的犯罪構成。

法官表示,合法維權與敲詐勒索存在明確界限,以非法獲利爲目的的惡意索賠行爲將受到法律嚴懲,嚴重的甚至可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消費者維權應當依法進行,切勿逾越法律紅線。消費者在自身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有權通過合理合法途徑向商家主張賠償,如購買到有異物、過期等瑕疵商品,消費者有權要求商家賠償損失。

商家應當秉持誠信經營理念,既要尊重消費者合法權益,及時解決問題;也要勇於維護自身正當利益,增強法律意識。面對索賠要求時,商家應當規範處理並仔細檢查,及時查明原因,對合理的消費者訴求依法予以賠償,對惡意索賠行爲堅決抵制,及時向市場監管部門反映情況,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編輯 甘浩

校對 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