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宜興一商家多收3.6釐被罰99.99元

原題:宜興一商家多收3.6釐被罰99.99元

當地市場監管部門:舉報屬實就該查處,不管舉報者是否“職業舉報人”

消費者購買商品結算時應收3.3264元,商家通過四捨五入實收3.33元。正因爲多收了這0.0036元,商家被消費者舉報。宜興市監部門作出相應處罰:沒收商家違法所得0.01元,並處以99.99元罰款。商戶表示接受該處罰,並已繳納罰款。

2025年2月25日,一名消費者在宜興某商店購買散裝稱重食品油麪筋,該產品單價39.60元/kg,稱重0.084kg,應收價款3.3264元。結算時,商家採取四捨五入的方式,收取消費者3.33元,多收0.0036元。隨後,這一行爲被該消費者投訴至宜興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負責處理此事。經過調查,確認商家多收0.0036元的事實。4月17日,商家將多收價款以0.01元退給消費者,但消費者並未接收。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調查發現,商家在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散裝稱重食品油麪筋進行銷售,未在銷售區域和包裝袋上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以及生產經營者名稱、地址、聯繫方式。商家還存在其他稱重商品多收分以下價款,但多收價款無法計算。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認爲,事發後,商家能主動向消費者退還多收的價款,且積極配合調查,如實陳述違法事實,如實提供油麪筋銷售記錄等材料。但因違背《價格法》第十三條、《價格違法行爲行政處罰規定》第十三條,宜興市市監局給予該商家警告、罰款99.99元,沒收違法所得0.01元。

對於這次處罰,該商店負責人董先生認爲自己是遇到了職業打假人,對方提出賠付500元遭拒後才向有關部門舉報,隨後市監局介入。董先生稱該油麪筋外包裝上都有相關合格證明,但由於食物較油,導致相關證明脫落。

宜興市市監局太華分局工作人員表示,不管舉報者是否爲職業舉報人,若其舉報事情屬實,就該進行相應處理。該案例對很多商家來說都是一個很好的警示,秤上顯示小數點後四位數,到電腦上就自動省略到小數點後兩位數,這一點應當明確告知消費者,必須在徵得消費者的同意後,才能“四捨五入”。(季娜娜)

來源:揚子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