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泰州出臺中小學校領導和家長陪餐基本規範
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阿妮爾)日前,江蘇省泰州市出臺《泰州市中小學(幼兒園)學校領導和家長陪餐基本規範(試行)》,明確陪餐人員、流程和結果運用形式,充分發揮校領導和家長陪餐的應有作用,不斷深化“校園餐”專項整治。
泰州提出,學校領導和家長陪餐基本流程應進行固化。每學期初,學校要制定校級幹部陪餐安排表,確保每日均有校級幹部參與陪餐,食堂負責人提前一天在家長陪餐志願者庫中隨機抽取代表,發出陪餐邀請,約定陪餐時間和地點。
泰州明確,校領導陪餐時,應在開飯前10分鐘進入食堂,檢查食材儲存、加工流程、餐具消毒、防鼠防蠅設施等,確保符合衛生標準,覈對食材臺賬、生產日期及保質期,發現臨期或變質食材需立即要求整改。同時,應做到“校園餐”先嚐、先聞、先看記錄,確認無異常後簽字存檔,與學生同窗口取餐、同桌用餐,餐費自理,與學生同餐同價,通過“看外觀、聞氣味、嘗味道”評估飯菜質量並記錄菜品名稱、口感、學生反饋等信息。家長陪餐時,應在學生開飯前10分鐘進入食堂,查看後廚環境衛生、食材新鮮度及操作流程,如發現食材不新鮮、衛生不達標等問題,立即向學校反饋,學校安排專人答覆並限期整改到位。校領導和家長陪餐都需填寫《陪餐記錄表》,記錄食材品質、營養搭配、菜品口味、菜品性價比等,並提出改進建議,存檔備查。此外,學校黨組織會議或者行政辦公會要確保每季度至少一次以上研究分析學校領導和家長陪餐情況,彙總交流陪餐記錄。
作者:阿妮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