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住宅設計新標準向社會徵求意見 新建商品住宅室內層高不低於3.1米

江蘇省住房城鄉建設廳近日發佈新修訂的《住宅設計標準》,規定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1m,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此前,相關規定要求普通住宅層高不應低於2.80m,不高於3.00m;設有戶式中央空調及集中新風或地暖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高於3.60m。《徵求意見稿》提出,新建商品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1m,保障性住房等其他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0m,四層以上住宅層高不應大於3.6m;設有地暖、管道式新風或集中式中央空調系統的住宅,層高不應小於3.15m。臥室、起居室室內淨高不應低於2.60m,局部淨高不應低於2.20m,且局部淨高低於2.60m的面積不應大於室內使用面積的1/3。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