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市長完全不瞭解!」 劉世芳:租金補貼非地方補助款

內政部長劉世芳。(本報資料照片)

內政部日前告知各地縣市政府,租金補貼明年起中央地方分攤。臺北市長蔣萬安質疑中央砍地方補助款、砍租金補貼,一方面又認爲財政收支劃分法違憲,邏輯錯亂。內政部長劉世芳今天(19日)迴應,「蔣市長完全不瞭解」,租金補貼屬於非法定一般性補助款,跟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不一樣,所以今年租金補貼完全不受影響。

內政部國土署12日發函各縣市政府,表示因財劃法通過,地方統籌分配款大幅增加,明年起300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經費,將依縣市財力由中央及地方共同負擔。蔣萬安18日表示,他其實還是無法理解,中央一直說因財劃法三讀通過,所以排擠預算,砍地方補助款、砍租金補貼,但另一方面又提出釋憲,認爲財劃法違憲,「這不是前後矛盾、邏輯錯亂,話都你在講、刀都你在砍,卻都砍向辛苦的老百姓。」

劉世芳列席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前接受訪體訪問時表示,「蔣市長完全不瞭解」,租金補貼屬於非法定的一般性補助款,跟一般性補助款刪掉25%不一樣,所以今年的租金補貼完全沒有受到任何影響。

國土署長吳欣修表示,政府對於民衆的租金補貼,原則上不會有中斷的問題,但因財劃法修法,國土署今年初跟地方政府溝通,希望地方政府編列配合款,所以六都中有五都的承辦單位在6月初來函詢問,國土署則請地方預先編列配合款,後續也會跟地方政府多做溝通,不會讓租金補貼產生中斷的問題。

吳欣修重申,2021年前,中央和地方各自編列配合款來推動租屋補貼政策,早期是用戶數區分,維持中央和地方分別負擔75%、25%,但財劃法通過後,地方收入將增加,所以要重新談妥中央和地方事權分工,待行政院主計總處確認最新的各縣市財劃分配原則後,再來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