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赴北檢抗議 綠議員赴監院檢舉、要求彈劾

民進黨北市議員陳賢蔚18日下午3時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依法展開調查並彈劾蔣萬安。(臺北市議員陳賢蔚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陳賢蔚表示,蔣萬安作爲首都最高行政首長,竟知法犯法,公開參與違法集會,嚴重違反法治精神、破壞行政中立原則、喪失市長應有政治誠信。(臺北市議員陳賢蔚提供/張珈瑄臺北傳真)

臺北市長蔣萬安到場聲援藍營北檢抗議行動,他說立法院應該推動倒閣。(本報資料照片)

臺北地檢署偵辦大罷免涉僞造文書案,藍軍17日晚上集結北檢抗議,臺北市長蔣萬安也到場聲援。蔣萬安表示,個人行爲由自己承擔責任,也說立法院應該推動倒閣。民進黨北市議員陳賢蔚、律師陳又新18日下午3時至監察院檢舉,要求監察院依法展開調查並彈劾蔣萬安。

陳賢蔚表示,蔣萬安作爲首都最高行政首長,竟知法犯法,公開參與違法集會,嚴重違反法治精神、破壞行政中立原則、喪失市長應有政治誠信,愧對全體臺北市民期待,蔣萬安身爲臺北市政府警察主管機關首長,應主動維護法秩序,卻以身試法,爲不法集會背書,也造成基層警員同仁困擾,嚴重瀆職。

陳又新指出,依據《集會遊行法》第6條,集會、遊行不得在各級法院及其周邊範圍舉行,且當地主管機關警察局中正一分局也未接獲集會、遊行申請,更未覈准,因此該活動實屬違法。

陳又新也說,蔣萬安身爲市長也違反《地方制度法》,直轄市對警政、警衛實施自治事項,應全力執行,並依法負其責任。也牴觸《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應公正無私、誠信清廉、謹慎勤勉、不得有損害公務員名譽及政府信譽行爲;《公務員行政中立法》公務人員應依法公正執行職務,不得對任何團體或個人予以差別待遇。

陳賢蔚表示,請監察院依法啓動調查程序,針對蔣萬安涉及知法犯法、參與未經覈准違法集會,已違反集會遊行法、地方制度法、公務員服務法及公務員行政中立法等法令規定調查並依法彈劾,維社會公義及法治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