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北檢外聲援抗議 民進黨議員齊批挺違法:應向警察道歉

▲藍營號召支持者到北檢,臺北市長蔣萬安到場聲援 。(圖/記者鄭佩玟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國民黨公職昨在黨主席朱立倫的號召下,赴北檢集結,臺北市長蔣萬安甚至現場喊出倒閣。儘管蔣萬安自稱是以市民身份出席,但仍引發民進黨議員批評,質疑蔣帶頭違法亂紀、爲難基層員警,事後更毫無悔意,在保護市民跟保護國民黨之間選擇了保護國民黨,顯然已經滿腦子政治鬥爭。

臺北市議會民進黨團痛批蔣萬安嚴重瀆職,這段時間不但力挺死亡連署,現在竟然還聲援違法集會、鼓動民衆衝撞警方。黨團總召陳慈慧表示,檢調單位發現有僞造、錯假連署等狀況後進行調查,蔣竟到現場北院外參與抗爭,該行爲足證蔣「挺違法」又「干預司法」的市長。

黨團副召趙怡翔說,身爲監督臺北市警察局的市長,蔣萬安應該以身作則,恪遵法律,但顯然對於國民黨公職,黨紀凌駕在法律之上,當被呼喚時,就完全放棄自己的職責以及對臺北市民的責任,實在令人遺憾。

副總召顏若芳則說,在保護市民跟保護國民黨之間,蔣萬安選擇了保護國民黨,甚至帶頭作亂、破壞公共秩序,「悲哀啊」,顯然已經滿腦子政治鬥爭、想選總統想到走火入魔。

顏若芳指出,過去凱凱案、寶林按、虐童案蔣萬安都神隱,但國民黨僞造文書的時候卻跑出來挺違法。既然蔣萬安昨晚說,願意爲違法行爲負責,「那你就應當拿出態度、負起責任,爲違法行爲道歉並下臺一鞠躬、以示負責!」

議員許淑華說,蔣萬安帶頭「違法亂紀」,甚至爲難基層員警,事後毫無悔意。首先,蔣萬安知法犯法,無視《集會遊行法》規定。依據《集會遊行法》第六條,地檢署不得集會、遊行,國民黨主席朱立倫昨天號召黨公職到北檢抗議,結果身爲市長的蔣萬安也現身,完全無視自己身爲臺北市長的身份,應該依法行政,尊重警察正當行使職權。

第二,讓警察執法爲難,應向警察道歉。許淑華說,蔣萬安聲稱自己是市民來抗議,讓第一線警察們非常爲難,蔣身爲法律人,應要尊重司法調查及職責。第三,黨意凌駕法治,行政不中立、知法犯法在市民心目中的形象,已經大打折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