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稅減負擔 增可支配所得
行政院長卓榮泰昨(21)日拍板通過「1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其中一大亮點是透過減稅、減負擔,增加民衆家庭可支配所得。明年起,租屋青年年所得在62.6萬元以下、四口之家年所得164.1萬元以下,以及三代同堂年所得212.4萬元以下者,都可免繳綜所稅。
卓榮泰指出,除推動各項建設與政策,政府也將推出減稅大政策,讓家戶財務更寬裕。在綜所稅部分,將全面調高基本生活費、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及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並上調課稅級距,育兒家庭幼兒特別扣除額亦同步增加;對租屋族而言,租金支出扣除額將再放寬,並改列特別扣除項目。
他說,明年報稅時,每人基本生活費將比今年提高3,000元;長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將提升至18萬元,待立法完成後即可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