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少夜間行人事故 中市546處閃燈路口改為三色運作
交通局表示,未來會持續推動閃燈路口調整,也呼籲用路人經過閃燈路口仍須依規定減速慢行或停車再開。圖/臺中市政府提供
臺中去年行人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全國第一,多發生於夜間和凌晨天色昏暗的時段,尤其部分路口號誌採取閃黃、閃紅燈,駕駛未減速慢行或停車再開釀禍。截至上月,交通局已將546個閃燈路口調整爲全日三色運作或延長三色運作,持續追蹤調整。
交通部統計,臺中市2024年行人發生交通事故30日內死亡人數爲55人,全國最高,較2023年增加8人。臺中市交通局分析,行人死亡事故主要發生在下午6時到10時、上午4時到6時,事故原因以「車輛未依規定停讓行人」居首,約佔36%,死者以高齡長者爲主。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根據數據分析,行人死亡應是由於夜間、清晨時段燈光較昏暗,部分路口因爲車流量極低,設置爲全日閃光或時段性閃光,然而駕駛經過這類路口沒有依規定減速或停車再開,加上燈光昏暗沒看到行人,衍生交通事故。
葉昭甫說,目前全市號誌路口約6500處,其中2400多處是全時段閃光或部分時段閃光,交通局考量事故發生次數、車流量與周邊環境等因素,今年開始陸續將號誌燈閃光路口改爲全日三色運作或延長三色運作,1月到4月已調整546處路口。
交通局表示,未來會持續推動號誌閃光路口調整,持續追蹤調整後的路口車流狀況與事故情形,隨時動態調整。葉昭甫呼籲,用路人即使經過閃光號誌路口,仍須依照指示,閃光黃燈減速慢行、閃光紅燈停車再開,切勿因爲深夜車流量較低,就超速行駛或違反規定。
臺中約有2400處號誌燈閃光路口,易成爲肇事熱點,市府今年已將其中546處路口改爲三色運作。圖/臺中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