艱苦人條款三讀 劉世芳:督促地方政府配合執行

▲臺北市立第二殯儀館。(示意圖/記者湯興漢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立法院9日三讀通過俗稱「艱苦人條款」的《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修正案,未來中低收入戶治喪得免費使用全國公立的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將配合督促地方政府落實執行。

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明定,低收入戶過世後,可免費使用公立殯葬設施火化及納骨塔,俗稱「艱苦人條款」,包含綠委劉建國、伍麗華,藍委丁學忠、張嘉郡、羅廷瑋都提案修正,盼擴大至中低收入戶,估計全國將有28多萬名中低收入戶,可減輕經濟負擔。

劉世芳指出,爲照顧經濟弱勢族羣,立法院先前於106年三讀通過增訂殯葬管理條例第21條之1條文,明定低收入戶治喪得免費使用全國公立的火化場及骨灰(骸)存放設施。本次立法院考量中低收入戶仍有經濟困難,亦需政府給予扶助,所以修法將其納入得免費使用的對象,以減輕治喪費用之負擔。

另外,公立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屬於各地方政府的權責,而免費使用相關的規範及標準,也須依據各地方政府所訂定的自治法規辦理。未來本部將督促各直轄市、縣(市)政府配合修訂相關自治法規,依法執行。

最後,劉世芳表示,臺灣現已邁入高齡化社會,殯葬議題漸受各界重視,本部將持續檢討殯葬相關政策與法規,以因應社會變遷,滿足國人的治喪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