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斬斷“反催收”黑灰產業鏈
近年來,部分消費者因爲超前或過度消費,難以支付欠款,甚至想盡辦法逃避償還。在大量需求的刺激下,“反催收”生意應運而生,成爲當下的“風口產業”。
反催收原本是針對催收活動中可能存在的非法、不當行爲進行制止和打擊的一系列措施與行動,如今卻演變成了一些債務人妄圖拖延逃避還款的黑灰產業鏈。一些“急病亂投醫”的債務人表示,在花錢找“反催收”公司幫忙後,並沒有“停息掛賬”,債務不但沒減,反而被再次盤剝,感覺“從一個火坑跳到另一個火坑”。此種“反催收”機構大行其道,必定危害甚巨。
某“反催收”公司人員的企業微信羣組。圖源:半月談
首先,“反催收”非但無法對暴力催收“以毒攻毒”,反而是另一大毒瘤。一些從事“反催收”的人員之前本就是幹催收這行。無論發送短信、撥打電話的話術,還是發律師函、起訴、立案的程序,他們都輕車熟路。現在,他們站到了催收的對立面,自然對什麼能做、怎麼做,什麼不能做、怎樣規避等潛規則諳熟於心。所謂“停催停訴”“停息掛賬”“協商還款”,都是些騙人的老把戲。
其次,欠債還錢,天經地義。在我國,“反催收”顯然不在法律規定的金融服務之列,也與我國提倡的社會風氣不符。有的機構宣傳信息不實、製造虛假證件、教唆消費者發起不實投訴,有的從業者收了債務人大筆諮詢費之後就玩失蹤。還有的線上宣稱能爲逾期貸款人提供“逃債”機會,線下隱藏在寫字樓裡提供“法律諮詢”服務,不管馬甲如何變換,都無法掩蓋其非法牟取利益的事實。
所謂“反催收”,擾亂了金融市場的正常秩序,損害了金融機構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必須對其高壓嚴管。監管部門2021年起就開始打擊金融黑灰產等違法行爲,規範金融秩序和市場環境。去年年底,警方同時在鄭州、焦作、太原三地對一家從事“反催收/代理維權/債務協商/債務優化”業務的公司及上游鏈條人員展開收網行動,數十名犯罪嫌疑人被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今年以來,中國銀行業協會制定《中國銀行業應對“代理維權”灰產識別標準(徵求意見稿)》和《中國銀行業應對“代理維權”灰產工作指引(徵求意見稿)》,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互聯網金融貸後催收業務指引》,對“反催收”聯盟、羊毛黨、惡意投訴等金融灰產從概念界定到識別標準進行了明確規範,也爲行業和執法機構監管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持。
目前,“反催收”產業仍有“擡頭”之勢,惡意逃廢債行爲的法律責任和處罰標準並不明晰,相關部門仍要密切配合,形成內外合力,對“反催收”黑灰產業施以重拳,切斷這一產業鏈。廣大消費者應樹立理性消費觀念,嚴格審視自身消費能力,避免超前或過度消費的生活習慣。個人一旦產生欠款、逾期的情況,應該通過合規渠道,依法表達訴求,進行理性維權。
撰文 尹貴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