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皮夾將2000元順走 新竹女遭法辦要罰6.5倍
新竹彭姓女子去年9月22日凌晨在市區一間夾娃娃機店拾獲林姓男子遺失的皮夾,彭好奇心驅使將皮夾打開,並將皮夾內的2000元抽走,再將皮夾任意丟棄,直到林男發現皮夾遺失向警方報案,才查獲彭女侵佔財物;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彭被依侵佔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判罰金1萬3000元,換言之,彭貪圖2000元,最後得多付出6.5倍的代價。
判決書指出,30歲彭女於去年9月22日凌晨在竹市一間夾娃娃機店拾獲林男遺失的皮夾,內有2000元現金,彭未將皮夾交由警方處理,反而侵佔爲己有,將2000元花用殆盡,隨後將皮夾隨意丟棄,最終遭林報警,發現彭女所爲。
彭女接受警方訊問時坦承犯行,法官認爲,彭女正值青壯年,有工作能力,卻不用合法方式獲取所需,竟侵佔林男遺失的皮夾,並未尊重他人財產權,行爲不可取,考量彭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不過未能與對方取得和解賠償損害,導致犯罪所生危害尚未填補,審酌依侵佔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判罰1萬3000元。
彭女拾獲皮夾,將皮夾內的2000元抽走,再把皮夾任意丟棄;新竹地院審理終結,彭被依侵佔離本人所持有之物罪判罰金1萬3000元,換言之,彭貪圖2000元,最後得多付出6.5倍的代價。示意圖/ingim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