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公務車疑遭私用 北檢調閱派車裡程紀錄

▲北檢調閱監察院前秘書長李俊俋等人的公務車用車紀錄。(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劉昌鬆/臺北報導

請辭獲准的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監察委員林鬱容被控濫用公務車,接送愛犬美容、親友,分別遭告發背信、侵佔、圖利等罪嫌,臺北地檢署已向監察院調閱李、林的用車紀錄、行經地點、里程數以及相關車輛登記卡等資料,不排除傳喚相關人到案說明。

根據「監察院公務車輛及駕駛人員管理要點」,監察院車輛分爲正、副首長專用座車,以及監委、職工的公務用車兩種,李俊俋在秘書長任內可使用專車,其他監委要使用公務車,須由主管單位覈定後統一調派,派車單要填寫用車事由、擬往地點、行經地點、里程紀錄等,並由用車人簽名。

針對李俊俋遭告發濫用公務車送愛犬去寵物美容,涉嫌《刑法》公務員背信、侵佔國有財物等罪,以及林鬱容被告發疑似用公務車到機場接送親友2案,北檢已分「他」字案展開調查,爲釐清相關車輛派用情形,檢察官先行調取監察院派車紀錄,釐清公務車輛使用情形是否涉及不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