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位監委「公務車私用」爭議 監院紀律委員會調查中
▲監察院。(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杜冠霖/臺北報導
監察院監察委員日前遭狗仔隊跟監踢爆「公務車私用」情事,引發議論,監察院副院長李鴻鈞6月2日舉行記者會宣佈,全數移送紀律委員會調查。監察院今(17)日發佈新聞稿表示,關於外界關切本院公務車使用案,本院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獲悉李鴻鈞副院長於114年6月2日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內容後,已立即啓動既有法定程序進行處理。
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召集人王幼玲表示,本案人民書狀經籤辦程序於114年6月6日送達該委員會後,已於第一時間立即搜整相關議案資料、本院修憲前後公務車使用演變與法令規範、相關法律見解,已規劃於本年7月份召開本案第1次會議,後續將依案情繁簡、相關事證,適時續行相關審議程序。
其次,外界關心的「案件調查範圍」,王幼玲指出,按「監察院辦理調查案件注意事項」第14點第2項明定「調查報告應明確敘明調查範圍」,又依照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第5項規定,監察委員依據法律獨立行使職權。因此「案件調查範圍」自屬監察委員獨立行使職權事項。
此外,王幼玲提到,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系依據本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2條第3項及監察委員紀律委員會設置辦法第1條規定,所設置之特種委員會,由7位委員組成,會議採合議制,應有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之出席,始得開會,並經出席委員二分之一以上之同意,始得決議,其運作嚴謹,力求勿枉勿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