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查5歲童有無洗乾淨 手指插入「妹妹」!鄰居色阿公慘了
誆稱檢查5歲女童有無洗乾淨,手指插入「妹妹」!鄰居色阿公慘了,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2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少女小萱(化名)在她年約5歲時,某天前往鄰居阿公阿國(化名)家遊玩,阿國假藉檢查洗澡有無清潔乾淨爲由,將手指伸入小萱的下體內,再讓小萱嗅聞手指氣味,予以強制性交得逞。直到小萱在學校時,老師有教導如何保護身體,這才發現當時是被性侵,她就將此事告訴同學,並尋求相關協助,阿國被依法偵辦。
法院審理,阿國辯稱,沒有這回事,小萱的祖母顧的很緊,要去他家要爬很多階梯,小萱從來沒有去過他家,他也沒有單獨遇到過小萱。小萱指控說,他把手指侵入生殖器,小萱年紀那麼小,「難道不會痛嗎?不會叫嗎?」他和小萱家的房子隔着大約三米的馬路,講話都聽得到。
而證人小華(化名)證稱,她在念幼稚園時,有去鄰居阿公阿國的家,找他的孫子玩,當時阿公就用手指侵入她的下體,阿國的孫子應該也都在,但阿公的其他家人都不在。阿公對她做這件事情的時候,大概都是發生在晚上的時候,他都會說要檢查洗澡有沒有洗乾淨,手就會伸進去她的私密處。
而小萱高中時期的實習心理師證稱,當年她的工作內容是陪伴當事人去舒緩情緒,陪當事人瞭解內在經驗。在學校有接觸過小萱女2次,當時是督導跟小萱先談過,督導覺得小萱的心理需要,所以就引薦給她,讓她做個諮商演練的練習。
小萱在接受輔導的時候,一開始提到跟家人相處的困擾,後面尾聲的時候,提到一件她沒有向別人說過的事情,說在幼稚園時期,遭到鄰居阿公用手指觸摸私處。她因此告訴小萱,這件事需要進行通報,並轉介給她的督導後續處理。
小萱在跟她陳述這件事情的時候,她的印象非常深刻,小萱當時非常難過、有哭泣,而且是欲言又止,很難以啓齒的狀態,有着極度羞愧的情緒。後來通報之後,就由有執照的心理師協助。
法官考量,阿國所爲,導致小萱具有壓力後創傷症候羣之表現。 明知小萱案發時未滿14歲,竟爲逞自己性慾,對小萱做出犯行,造成她身心受創,影響身心健康與正常發展甚鉅,加上阿國始終否認犯行,未賠償或道歉之犯後態度。日前依法宣判,阿國犯對於未滿14歲之女子爲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7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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