鄰居阿公招手來聊天!女童慘遭強抱摸下體 得手被催「回去寫功課」
鄰居阿公招手來聊天,女童慘遭強抱摸下體。(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女童小茵(化名)某天下午4時許放學,返家途中經過鄰居爺爺阿泰(化名)的住家,阿泰以聊天口渴爲由,要小茵進他家拿酒,隨後讓她坐在沙發上,接着緊抱並強壓女孩,最後隔着褲子撫摸其下體得逞,得手後丟下一句「回去寫功課」,將其趕回家。小茵父母得知後報警,經澎湖地方法院審理,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阿泰有期徒刑3年6月。
判決書指出,阿泰明確知曉小茵未滿14歲,見孩子放學途經自己家,要求她陪自己在家門口聊天,隨後以口渴爲由,請小茵入屋幫其拿酒,女孩踏進屋裡後,阿泰先要求她坐在沙發椅上,自己則一面拿酒獨飲、一面跟女孩聊天,並問小茵「渴不渴」,小茵回「不渴」,他又說「自己在做善事」,隨後不顧女童反抗,以雙手強行緊抱,再用自己的身體將她強壓在沙發上,阿泰一陣子後才讓女童起身,隨後繼續聊天,女童則表示「要回家寫功課了」。
阿泰雖表示同意讓小茵回家,卻仍用身體擋在門口,張開雙手要求給抱抱,並稱「若不抱的話沒有辦法回去」等語,小茵擔心不答應會回不了家,遂勉強抱一下對方,豈料阿泰竟轉而強行緊抱,鬆手後又要求撫摸小茵下體,女孩以手遮、雙腳併攏護住自己下體並手推阿泰反抗,仍然難以抵抗,最終遭阿泰隔着褲子撫摸得逞。
得手後,阿泰對小茵說「回去寫功課」,小茵倉皇逃離返家,於同日下午告知其母,「因爲那個爺爺用手摸我下體,我害怕,請媽媽從明天開始放學來接我」等,父母隔日便報警處理。
法院審酌,阿泰見小茵年幼可欺,爲滿足一己私慾,戕害女童身心健康及性自主決定權,造成其身心受創,所爲應嚴予非難,且犯後未能坦白認錯,難認有悔意,亦不足取。最終,依對未滿14歲女子犯強制猥褻罪,處有期徒刑3年6月。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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