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資料目的外利用違憲 8/12起民衆可書面申請退出
行政院今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其中針對目的外利用,若是爲了學術研究,資料將「假名化」,申請者也不得移作他用,若產生利益,需撥補一定比率回饋金到健保基金。(本報資料照)
憲法法庭2022年8月12日判決《全民健康保險法》部分違憲,要求3年內修法或設立專法保障個人隱私權。行政院今通過「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草案,其中針對目的外利用,若是爲了學術研究,資料將「假名化」,申請者也不得移作他用,若產生利益,需撥補一定比率回饋金到健保基金。社保司表示,接下來將送入立院審議,時間尚無法預測。無論如何,都會在8月12日告訴民衆可以申請退出,初步先採書面方式,後續再開放網路申請。
「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允許政府機關(構)、行政法人在執行法定職務的前提下申請目的外利用。社保司代理司長陳真慧舉例,警察機關在調查交通違規案件時,會需要民衆的就醫資料,這類資料大部分都涉及個資。
若不是出於法定職務的需求,也就是學術研究,則屬於特定目的外利用,要求填具申請書,並檢附計劃。陳真慧說,這類特定目的外利用的健保資料不得含有可識別個人身分的資料,也就是「假名化」。申請者執行完畢後,應揭露其利用結果。若產生產業利益,應提撥一定比率回饋金至健保基金,這部分需要再訂自法。對健保的挹注能有多少,也尚難預估。
陳真慧表示,「全民健康保險資料管理條例」共有9個子法需要訂定,需專法施行後半年內完成。院會今日通過草案,就會送入立法院,等立法院安排審議,不清楚何時能施行。不論有沒有三讀,健保署一樣會在8月12日告訴民衆可申請退出,初步先採書面方式,後續再開放網路申請。至於已申請過資料,正在進行研究的單位,目前都不會受到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