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擬漲住院自付額 明年1/1上路
衛福部近期預告修法,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元調高到5.7萬元。圖爲民衆就醫。(本報資料照片)
衛福部近期預告訂定「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元調高到5.7萬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最高額從8.6萬元調升到9.4萬元,調整幅度較前一年大增,主因是每人平均國民所得增加。草案預告60天,預計明年(2026)元旦上路,初估影響上萬人,但經濟弱勢和重大傷病者不受影響。
住院自付額上限適用於「急性病房住院30日以下」或「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者。草案預告期60天,訂於明年1月1日生效。衛福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指出,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重大傷病對象,或是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將不受影響。
陳真慧說明,新制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提高6000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提高8000元,推估影響1.1萬人,健保增加部分負擔金額爲6093萬元。
相較於今年(2025)每次與全年住院自付額上限分別提高1000元和2000元,明年調整幅度較大。陳真慧說明,計算公式並未改變,主因是每人平均國民所得較去年有所上升,自付額增幅隨之提高。
依《全民健康保險法施行細則》規定,保險對象應自行負擔住院費用上限,按行政院主計總處發佈最近一年每人平均國民所得估算,每次住院爲每人平均國民所得6%;無論是否同一疾病,每年爲每人平均國民所得10%。
臺灣醫務管理學會理事長洪子仁則表示,健保住院自付額每年都會例行調整,多數病人因住院天數、病情及病房選擇不同,實際自付額遠低於上限,因此不會因上限調高就多付錢;真正受影響的人不多,只有長期或反覆住院、接受高額治療個案,且重大傷病和經濟弱勢完全免除,維持健保「量能付費、照顧弱勢」的公平精神。
洪子仁指出,健保總額與醫療需求年年攀升,但保費多年未同步調整,適度提高自付額上限,可以分擔高額醫療成本,減少全民保費壓力;也避免過低自付額,可能造成過度住院或醫療浪費,提醒民衆評估醫療必要性、鼓勵分級醫療與居家照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