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住院自付額「單次上限擬增至5.7萬」 預計明年元旦上路
▲中央健保署。(圖/資料照)
記者趙於婷/臺北報導
衛福部近期預告訂定「115年全民健康保險保險對象住院應自行負擔費用之最高金額」草案,將調高健保住院自付額上限,預計明年元旦上路。健保署表示,單次住院增加到新臺幣5.7萬,全年累計增爲9.4萬,該草案預告期60天,初估影響萬人,但不會影響經濟弱勢和重大傷病。
因應每年平均國民所得調整,衛福部研擬未來「同一疾病」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從5.1萬調高到5.7萬,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最高額從8.6萬調升到9.4萬。
衛福部社會保險代理司長陳真慧指出,新制每次住院自行負擔費用上限提到6,000元,全年累計住院自行負擔上限提高8,000元,推估影響1.1萬人,這部分健保增加部分負擔金額爲6,093萬。
陳真慧說,適用範圍爲保險對象在「急性病房住院30天以下」或在「慢性病房住院180天以下」,依健保法第47條規定,應自行負擔醫療費用爲限,這部分不包含健保法規定不予給付項目。
而在重大傷病、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陳真慧說,現行法定免部分負擔的對象、有其他單位補助的低收入戶等弱勢對象,都不受住院自付額上限新制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