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神棍自稱退警會通靈! 騙女大生「雙修」、「3P」驅魔性侵

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詐欺罪起訴假刑警、真神棍。(本報資料照片)

張姓男子自稱是退休警察會通靈,透過卓姓女友介紹,得知被害女大生身體微恙又相信鬼神之說,多次向女大生及其家人展示空氣長、短槍、刑警背心,聲稱要幫被害人抓17年女鬼,3度以辦驅魔儀式,把被害人帶到汽車旅館「雙修」發生性行爲,甚至與女大生大玩3P,最後還向被害人索討13萬元稱要買金紙,被害人因此查覺被騙報案,嘉義地檢署近日偵結,依強制性交罪、詐欺罪起訴張男。

檢警調查,張男在被害女大生及其家人面前自稱「郭憲忠」,在臺中擔任刑警,不時出示槍械,表示他要秘密辦案所以隨身攜帶槍械,且自稱會通靈,可以看到被害人一家前世,甚至帶刀到女大生家揮舞,說有女鬼跟着被害人17年,女鬼要求辦7場法會,不然就要跟女大生索命,期間還帶被害人一家到亂葬崗,持槍枝對空掃射,聲稱是在跟日本鬼談判,讓被害人一家對他的通靈驅魔能力深信不疑。

女大生也說,張男與其及家人相處期間,都會說她身上卡很多阿飄,說只要跟他「雙修」就可以靈力大增,她纔會跟張男到汽車旅館「做法」,並讓張男在身上畫符,其中1次還有另一名郭女加入,直到張男跟她索取13萬元金紙費用,她才查覺張男似乎是神棍,因此報警。

嘉義警方今年3月獲報後,到張男家中搜索,扣得鎮暴長槍、空氣手槍、武士刀、開山刀、子彈45 顆等刀械證物,並從查扣手機中發現,張男以暱稱 「麒麟」、「泰迪」 一人分飾二角,與被害人一家互動、聯繫,藉此取信被害人一家,檢方當天復訊後,聲押張男獲准。

張男到案後坦承不具神通力,在女大生身上畫符或誆稱有鬼神,只是要騙被害人的錢,並和她發生性行爲,檢方認爲,張男以具有神通力,可看見前世、鬼神,並能驅魔、改運之說,讓女大生深感無助、心生敬畏,之後又利用女大生已陷於非理性求助神明狀態,以發生性行爲來「消災解厄」,取得被害人信任,進而對女大生性交得逞,顯見被害人性自主決定權確已遭受壓制,張男違背女大生意願而對其強制性交無疑義。

另被告自承不具神通力,又替被害人及其家人辦理驅魔、辭祖儀式及刺青來改運,藉此收取費用等情事,檢方認爲是對被害人施用詐術,具不法所有意圖,屬詐欺取財犯行。

起訴書表示,被告逞一己性慾及貪圖不法,明知現代人或因至親、個人生活經驗,難免會「寧可信其有」或有求助神明,竟基於強制性交及詐欺取財犯意,利用被害人年輕識淺,刻意在被害家人面前營造具神通力,能和鬼神溝通、驅魔,還營造刑警身分,讓被害人陷於心理無助狀態而與他發生性交行爲,甚至向被害人一家訛詐財物,所爲不僅藐視、戕害被害人,也讓被害人承受性自主決定權、身體自主權及財產權遭侵犯的苦痛。

而張男犯後對於己身所爲,不僅先後供述不一, 偵查過程亦多次矯飾其詞,妄圖脫免刑責,可見被告未有何悔悟之情,檢方兼衡被告迄未與被害人達成調解、未賠償損害,參酌被告有妨害自由、妨害性自主及強制猥褻等前科,卻再度犯同罪,益徵被告素行不良且無悔改之意,除提起公訴,建請依法從重量刑,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