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驅魔真性侵!神棍騙迷信女「3P轉運」偷拍 判14年5月
嘉義一名34歲張姓男子利用女友介紹認識被害女子小美(化名),佯稱自己有神通力能驅魔,還假冒警察身分取信,不僅多次性侵得逞,更騙取小美全家近2萬元。(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嘉義一名張姓男子利用女友介紹認識被害女子小美(化名),佯稱自己有神通力能驅魔,還假冒警察身分取信,不僅多次性侵得逞,更騙取小美全家近2萬元。法官認定他惡性重大,依強制性交、詐欺等罪重判14年5月,犯罪工具及不法所得全數沒收。可上訴。
判決指出,張男透過女友認識因身體不適而迷信鬼神的小美,自稱有神通能見鬼,還出示手銬、子彈、空氣槍等道具,假冒曾是警察。他先以LINE帳號「X麟」騙小美「妳是我前世小妾,性交可壓制我體內魔性」,再另創「泰X」帳號假冒靈學師父,恐嚇「家裡有鬼,必須和X麟做愛才能驅邪」。
小美信以爲真,去年11月被帶到嘉義某汽車旅館性侵得逞。張男食髓知味,接連以「消除黑氣」、「轉運需3P」等荒謬理由,二度性侵,甚至今年2月找來另名女子助陣,騙小美矇眼3人性交,還偷拍性愛片,惡行令人髮指。
張男不只性侵,還把歪腦筋動到小美全家。他誆稱「刺青能增神力驅魔」,騙走9000元;又瞎掰「祖先牌位住日本鬼」,帶全家到彰化亂葬崗「射擊驅鬼」,再詐2000元紅包;最後更謊稱小美「觸犯天條」,要買1萬5000元金紙祭改,騙走7500元。
嘉義地院審理時,張男雖坦承犯行,但法官痛斥他「利用被害人心靈脆弱,假借宗教之名行侵害之實」,且前科累累,包括強制性交紀錄,認定惡性重大,一強制性交罪2罪,各處有期徒刑6年6月。又對被害人爲錄影而犯強制性交罪,處有期徒刑8年2月。詐欺取財罪3罪,分別處有期徒刑9月、7月、9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4年5月,並沒收作案手機、槍械及詐騙所得。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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