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人災後復原不用愁!行政院:修繕補助比照臺南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6日在嘉義縣舉辦「114年7月臺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四次工作會議(雲嘉地區)」。(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6日)在嘉義縣舉辦7月臺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4次工作會議,會中宣佈,嘉義地區各項住宅修繕與拆除措施,將全面比照臺南市標準辦理,另嘉義縣尚有111個村裡訊號不穩,會中指示相關單位在9月30日前儘速完成受損基地臺修復,並要求NCC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正視通訊不穩問題,積極處理找出對策。

行政院政務委員暨指揮官陳金德指出,低收入與中低收入家庭的弱勢戶,其受損民宅修繕經費由政府全額負擔,若受災住宅需全面拆除,不論是弱勢戶或一般戶,只要在9月底前經政府媒合工班完成拆除,所需費用由政府全額支應,確保民衆在重建過程中無後顧之憂,至於一般戶的修繕補助,須在8月31日前與政府媒合廠商簽約,即可申請2萬元尾款補助。

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今6日在嘉義縣舉辦「114年7月臺風豪雨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第四次工作會議(雲嘉地區)」。(嘉義縣政府提供/呂妍庭嘉義傳真)

嘉義縣政府施行「嘉義縣政府丹娜絲風災住屋毀損慰助金實施計劃」,受損面積20平方公尺以下慰助5000元、20至100平方公尺以下5萬元、100平方公尺以上10萬元,已畫分鄉鎮責任區,由縣府每日追蹤各公所審查進度。

災後廢棄物部分,縣府會優先協助清運住家廢棄物,8至10月完成集中清運;廢磚瓦、陶瓷、混凝土塊8至9月排定清運時程,協助家戶集中清運,後續由廢棄物處理廠商處理。

嘉義縣長翁章樑說,縣府已在8月4日召集18個鄉鎮市公所召開「丹娜絲風災住宅受損復原施工廠商媒合執行計劃會議」,規畫各地責任區分工與協助機制,透過鄉鎮市公所第一線掌握住戶受災情形、修繕或拆除意願及弱勢資格認定等資訊,今天中央召開工作會議,親自釋疑與說明,縣府會與中央前進指揮所保持聯繫,強化重建與關懷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