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投資」詐團找人頭設公司收款 4個月騙7000萬11人聲押禁見

臺北地檢署

以李姓男子爲首的「假投資」詐欺集團,招攬大批人頭申辦公司擔任多家投資公司負責人,再以投資公司名義開設帳戶,佯稱投資股票誘騙民衆匯款到公司帳戶,藉此取信民衆匯款,4個月就騙走7000多萬元,共有16人上當。臺北地檢署23日指揮警方兵分22路搜索,拘提並傳喚李男共18名被告到案。檢方訊後聲押禁見李男11嫌,另鮑姓共犯4人各以限制住居、1萬至10萬元不等金額交保。

檢警獲報,指李姓男子成立詐團,專以「假檢警」、「假投資」手法,詐騙民衆,爲詐騙及洗錢目的,在媒體及網路刊登徵才廣告招攬需款孔急的民衆,給予每月數萬元報酬,以這些人名義申設多家投資公司,再以投資公司名義到銀行開設公司帳戶,也有人頭負責人是「呷好倒相報」介紹親友來當人頭賺錢。李男總共招攬12名人頭負責人,並安排他們在詐團據點提供食宿,以便集中管理。

李男詐團自今年1月至4月間,佯以從事證券投資,保證獲取高利,誘騙16人投資,詐騙金額逾7000萬元,涉嫌違反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及加重詐欺罪。

北檢檢察官23日指揮刑事警察局中部打擊犯罪中心、新北市刑大兵分22路分赴新北、桃園、嘉義等地搜索該集團車手、收水手、監控手、人頭負責人之住居所,及水房、控制人頭負責人據點,並拘提李男12人、傳喚被告6人共18人及證人11人到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