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個案變更 北港路開發露曙光
嘉義市政府規畫開發北港路兩側,面積約209公頃。(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長黃敏惠15日率市府團隊出席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會議,獲同意以「個案變更」續推「變更高速公路嘉義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劃(嘉義市新都心地區)案」,但國土署認爲17年來計劃屢次修改,變動大,必須重新公開展覽,並通過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
嘉市府以「個案變更」推動開發北港路區兩側土地多年,去年內政部卻要求與嘉義縣共商以「區域通盤檢討」推行,市議員張秀華痛批「中央邊緣化嘉義市」,此次獲同意續辦個案變更,張秀華肯定市府努力,讓北港路開發露出曙光。
黃敏惠15日出席內政部政務次長董建宏主持的內政部都市計劃委員會第1076次會議,力主以「個案變更」推動北港路開發的重要性,獲得大會決議維持「個案變更」繼續相關程序,突破關卡,她表示,市府會努力加速推動後續的程序。
市府規畫開發面積約209公頃,有產業專用區、商務與經貿會展、社會住宅、完善的水綠廊帶與道路系統,導入智慧科技與永續城市理念,打造新都心。
國土署則指出,此案橫跨嘉義縣市,計劃內容與17年前公開展覽內容變動很大,原先擬變更爲住宅區、商業區轉變爲以產業專用區55公頃爲主,產業商務專用區19公頃、產業生活專用區39公頃爲輔,市府必須依《都市計劃法》第19條規定重新辦理公開展覽。
此外,提請嘉義縣市聯合都委會審議通過,並依2022年個案變更精進措施補充相關資料,再提報內政部都委會續審。
嘉市府還須在計劃書內敘明變更理由、具體事業及財務計劃、辦理時程與急迫性及無法納入該地區通盤檢討辦理等資料,後續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