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熱菸審查過程「沒看包裝」? 衛福部:繼續追查業者責任
衛福部長石崇良與國健署長沈靜芬及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於加熱煙上市首日突襲稽查超商販售情況,但當天晚上產品因「未標示尼古丁含量」遭下架。本報資料照片
加熱煙的上市包裝審查陷入羅生門?產品在便利商店上架不到24小時即遭下架,因爲「未標示尼古丁含量」,上架的包裝版本有沒有事先送審,衛福部次長莊人祥表示,送審品項的健康風險評估均有要求提供尼古丁含量等數據,一切都得合法合規才行。
加熱煙上市第一天,衛福部長石崇良大動作帶隊突襲店家,雖然現場無實體品項可看到包裝,但地方衛生局持續稽查,當天在其他店家發現產品沒有標示尼古丁。10月17日加熱煙在超商上架首日,當晚即因外包裝未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涉及「煙品容器標示不符合規範」,依法全面下架。
衛福部長石崇良表示,「樣本上有標示尼古丁含量」,煙品在提送上市前,審查申請都會提交樣本。至於未依規定標示尼古丁含量,中間到底哪個環節出錯了,這部分會繼續追查業者責任,釐清後開罰。
國健署長沈靜芬強調,加熱煙上市的審查都有專業委員把關,業者也有提供尼古丁與其他化學成分的含量,經過專家審查後纔會有條件予以通過,全部流程按照法規處理。
遭下架的8品項加熱煙,沈靜芬指出,會依「菸害防制法」第10條第二項規定,煙品容器應標示尼古丁、焦油含量,業者可處新臺處100萬到500萬罰鍰,販賣業者處新臺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國健署已函請各縣市衛生局配合展開稽查,針對實體通路、販賣場所進行查覈,查有違法事證將依相關條文予以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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