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賣周杰倫、阿妹、五月天演唱會門票 情侶狂詐72人614萬
高雄一對情侶檔黃姓男子與莊姓女子,明知手中沒有周杰倫、五月天、張惠妹等演唱會門票,卻於去年7月起在臉書張貼販售訊息,佯稱可挑選場次與座位,誘使72名歌迷先付款,詐得614萬9275元后揮霍於旅遊與娛樂,2人返國時遭拘提,橋頭地檢署19日偵查終結,依《刑法》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林雅惠攝)
高雄一對情侶檔黃姓男子與莊姓女子,明知手中沒有周杰倫、五月天、張惠妹等演唱會門票,卻於去年7月起在臉書張貼販售訊息,佯稱可挑選場次與座位,誘使72名歌迷先付款,詐得614萬9275元后揮霍於旅遊與娛樂,2人返國時遭拘提,橋頭地檢署19日偵查終結,依《刑法》詐欺取財罪提起公訴並建請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黃男與莊女爲情侶,明知手中並無演唱會門票,卻自2024年7月起,以「心易變」臉書帳號在演唱會社團張貼販售資訊,聲稱可挑選場次、座位,只要先付款即可在演出前取得電子序號,許多歌迷信以爲真,分別透過面交或匯款付款。
檢方表示,全案共有72名被害人受騙,損失金額高達614萬9275元,2人得手後,不僅未交付門票,反將款項揮霍於出國旅遊與娛樂生活,直至返國時,遭檢警於機場拘提到案,並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檢方指出,被告行爲已涉犯《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3款,以網際網路散佈而犯詐欺取財罪,且72件詐欺行爲均屬「分別起意」,應逐一論罪並罰。
檢方強調,黃、莊2人不思以正途賺錢,卻利用網路散佈不實訊息,破壞交易秩序,造成多人財產損失,顯見漠視法治,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處,科以5年有期徒刑,以昭警惕。